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274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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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 第 274号提案的答复

 

任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保护和禁食野生动物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疫情发生以来,特别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发布以来,我单位高度重视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食用等方面监管工作,采取了如下措施:

一、加强禁止野生动物交易工作相关部署

1月22日,我局转发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1月27日,我局又转发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要求各县(市、区)局加强对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销售网站等各类野生动物经营场所的整治,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

二、 加强对集贸市场、餐馆、自建网站等暗访检查

今年2月份,我局开展了贯彻落实全面禁止非法交易滥食野生动物专项检查,市局成立11个检查组,对各县(区)局禁止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工作落实情况、市场及餐馆野生动物交易情况、野生动物交易违法广告情况等开展调研,发现问题及时向当地进行反馈。“五一”节假日期间,我局下发了《关于加强“五一”假期期间旅游市场监管和野生动物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各县(区)局监管人员针对景区农家乐等餐饮单位售卖野生动物情况开展了节日专项检查,

三、 加强禁食野生动物宣传和氛围营造

2020年3月4日,我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平市监明电〔2020〕45号),明确要求全面清理餐饮店铺门头、广告牌匾及菜谱。餐饮服务提供者要对经营使用的店铺门头、广告牌匾、菜谱进行检查,发现含有售卖、交易野生动物及制品字样的,要立即进行更换、清理、销毁。有条件的餐饮单位要利用门头电子显示屏、广告牌等播放宣传标语和提示信息,加强疫情防控宣传。

下一步,我局将以城乡结合部、农村等区域,集贸、批发、农产品、花鸟、古玩市场等场所,非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制品网站,农家乐、地方特色餐饮及其他售卖野生动物食品餐饮主体为重点,把打击各类非法经营和食用野生动物行为列入工作部署及日常监管重点内容。

同时,我局将持续利用微信公众号、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加强对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宣传,引导社会各界认识到食用野生动物的危害,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保护意识,同时积极发挥 “12315”投诉举报热线作用,及时发现有关 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受理,依法处置。

以上是对《关于保护和禁食野生动物的建议》的答复,感谢您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真诚地希望您继续关注支持食品安全,并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指导,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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