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按照省厅《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豫科〔2015〕9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情况通报:截止2016年11月7日,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情况如下表:
县区 | 总数 | A类 | B类 | C类 | 目标 |
华龙区 | 103 | 54 | 13 | 14 | 130 |
范县 | 37 | 11 | 3 | 5 | 50 |
南乐县 | 75 | 52 | 14 | 4 | 100 |
濮阳县 | 52 | 32 | 5 | 3 | 80 |
清丰县 | 43 | 29 | 6 | 1 | 50 |
台前县 | 57 | 21 | 11 | 1 | 60 |
开发区 | 64 | 31 | 9 | 8 | 80 |
合 计 | 431 | 230 | 61 | 36 | 550 |
1.企业年度信息填写不完整,入库企业需补充2014、2015年度数据。不能补充数据的企业,年底将清理出库。各县区入库企业新增数量少。
2. 基本信息中,存在企业所在省级以上高新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选择错误;存在是否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选择错误;
3.企业主体必须为企业法人,须和附件中的营业执照进行核对。非企业法人,如分公司、个人独资企业不能予以确认;
4.财务概况中,注册资本、财务概况相关经济指标单位为万元、万美元,存在部分企业按单位为元填数据的情况;存在企业研发费用占比计算错误或不足2%的情况;存在部分经济指标与附件提供的财务报表不一致的情况;
5.人员状况中,存在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占企业从业人员总数不足20%,数据计算有误,附件材料上传不全。
三、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的下一步工作安排:
1.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加强数据监测,建立运行分析、统计发布制度,动态监测科技型中小企业数据。市科技局将适时开展科技兴中小企业备案培训,请各县区科技局积极完善企业信息。
2.请已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证书的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抓紧补充2015年数据。各省级孵化器内企业进行筛查,符合条件的全部补充数据。
3.今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12月10前汇总提交。市科技局将备案情况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