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新十条”支持民营载体服务创业

成都高新区20日发布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即双创新十条。

围绕打造国际创新创业中心的目标定位所提出的10条、40款新政中,鼓励非政府创新创业载体扩容增效、支持大企业大集团购买创新企业产品或服务、鼓励社区街道利用闲置场地建设孵化载体等多项内容均为国内首创。

“新政中近70%条款,为成都高新区原创或首创。”成都高新区创新中心主任缪晓波说,成都高新区双创新政包括鼓励国际开放合作创新创业、支持大企业大集团引领创新创业、支持校地军民协同创新创业、支持社区基层创新创业等层面。在鼓励各类社会资源创建创新创业载体方面,首次明确在政府建设或运营的“官办”载体之外,设立的各类“民间”双创载体也将纳入政府补贴,包括场地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给予30万元一次性补贴;每新引进中外院士及诺奖获得者,给予20、30万元补贴;每新增主板、创业板、新三板上市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补贴等。

同时,新政还重点支持大企业、大集团购买创新企业产品、提供研发平台服务、设立技术创新中心、并购重组创新企业等,将按技术交易额度、研发平台或技术创新规模等给予最高200万元或最高100万元不等的补贴。而在首次涉及到的街道、社区等基层创业层面,新政提出,各类街道社区闲置场地为提升创业孵化能力进行改造、购置公共技术服务设备的给予最高200万元补贴;对成都高新区户籍自主创业人员,经户籍所在街道审核推荐后,可申请两年以内、贷款额度30万元以内的全额贴息小额担保贷款或商业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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