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科技局
关于批准组建第三批产业技术研究院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经济发展局(发展改革规划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濮阳市产业技术研究院任务、模式及建设标准(暂行)》(濮科 [2015]55 号)文件精神,经单位申请、主管部门推荐、申报材料审核和现场考察等程序,经研究,决定批准组建濮阳市第三批产业技术研究院(名单见附件)。
产业技术研究院自批准组建之日起三年为筹建期。筹建期间,按照“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市科技局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验收。对组建三年内仍未通过验收的,不再给予其支持。
望相关单位进一步整合资源,完善方案,加大投入,深入开展运行和服务机制创新,加强人才引进与培养,尽快完成建设任务。
2018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