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7矿种“三率”最低指标公开征求意见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近日发函,就煤层气、油页岩、银、锆、硅灰石、硅藻土、盐矿等7种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按照不同类型对上述矿产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率最低指标要求进行了明确。

其中,对于煤层气,低渗气藏采收率要达到37%,特低渗气藏要达到30%;回收率不低于86%,共伴生的二氧化碳利用率应达到95%。对于油页岩,露天开采不低于90%,井工开采不低于75%,油回收率不低于60%,共伴生煤炭的综合利用率应达到80%以上。对于银矿,露天开采回采率不低于95%,矿体形态变化大、矿体薄、围岩稳固性差的矿山开采回采率不低于92%,地下开采回采率最低指标要求分别为75%-92%;矿石中等可选(含易选)时,选矿回收率不低于75%,矿石复杂难选时,选矿回收率不低于70%;其伴生组分综合利用率不低于40%。对于锆矿,露天开采回采率不低于95%,矿体形态变化大、矿体薄、矿岩稳固性差的矿山开采回采率不低于92%;选矿回收率不低于70%;对伴生的钛铁矿、金红石等有用组分,其综合利用率不低于70%。对于硅灰石,露天开采不低于90%,地下开采不低于80%,选矿回收率不低于80%,尾矿废石综合利用率不低于75%。对于硅藻土,露天开采不低于85%,地下开采一级土、二级土不低于70%;选矿回收率不低于85%;尾矿废石综合利用率不低于60%。对于盐矿,岩盐矿山开采回采率不低于23%,湖盐矿山不低于80%,天然卤水矿山不低于60%;与盐矿床共(伴)生的溴、芒硝资源,随卤水抽出,达到工业品位的共(伴)生资源全部利用(包括回灌至采卤后的空腔)。

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是评价矿山企业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效果的主要指标。对矿产开发领域急需的评价标准开展编制,保证标准的一致性、适用性和先进水平,有助于用标准维护行业秩序,提升管理水平。为自然资源管理业务、公共服务提供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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