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领域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于1993年7月2日正式施行。2002年修订时,专门增加了“农民权益保护”一章,这是中国农民权益保护的里程碑。那么农业法主要是从哪几个方面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的呢?
第一,保护农民土地权益。农业法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依法保障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保护农民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
第二,减轻农民负担。规范农村收费行为,任何机关或者单位向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收取行政、事业性费用必须有法可依、有据可查。2006年1月1日正式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在我国延续了2600年的农业税从此退出历史舞台。
第三,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在村务管理制度里,农民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农村居民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方式,自己决定自己的事务。
第四,保护农民参与经济活动的权益。农产品收购单位不可以向农民“打白条”,不能压级压价,不能在支付的价款中非法扣缴任何费用。农民因生产资料质量问题遭受损失的,出售该生产资料的经营者应当予以赔偿。(文/农业农村部法规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