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级版”《河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明年起实施 制度护航科技成果转化

记者12月26日获悉,为深入落实高质量发展对科技的新要求,更好地解决科技成果转化难题,以法制推进科技成果加快转化,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河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条例》共六个部分49条,以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加速科学技术进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兴豫战略、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总体要求,坚持贯彻落实上位法精神和彰显我省特色、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针对科技成果转化作了较为全面的制度设计。

《条例》落实“放管服”改革和国家、我省科技体制改革精神,规范了政府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需要履行的宏观指导、政策保障、经费安排、人才支持等多个方面的职责。强化了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的主体作用,提出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应当有利于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应当遵循科技创新规律和市场规律。为提高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解决转化过程中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条例》支持高校、科研机构积极转化科技成果。为发展壮大我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条例》鼓励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各类组织和个人依法设立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并提供各类服务。为破解科技成果供需双方信息交流不畅而制约转化的难题,《条例》完善了科技成果信息管理与报告制度。《条例》还进一步规范了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奖励操作范式,并推动建设专业化科技成果转化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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