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发展改革委:
现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765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765号)
2020年9月25日
各县(区)发展改革委:
现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765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765号)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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