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08年度自主创新工作目标
执行情况总结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新乡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乡工业园区经发局:
为做好2008年度新乡市自主创新工作目标执行情况的考核和总结工作,根据市政府目标考核工作的总体安排,按照《新乡市自主创新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有关要求,请于2009年1月5日前,将本地区2008年度自主创新工作完成情况报新乡市科技局办公室。
报送内容:
1.《2008年度自主创新工作目标执行情况报告》(需经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审核并加盖公章,一式3份,并附电子版);
2.科技项目经费执行情况
(1)2008年县(市)、区本级科技投入情况(包括:科技专项经费和科普经费2个部分。要求附:项目经费文件、项目合同、经费拨付单等依据材料);
(2)2008年度上级科技项目经费的拨付情况(要求附:经费文件、企业收款收据及到帐证明);
3.上年度(2007年度)县(市)、区本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要求:填写《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表》(见附件),并附电子版);
4.加分项目工作情况。
注:
1.各责任单位要确保上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证,考核结果按不合格处理。
2.根据国家政策调整,2008年度高新技术产品的组织申报工作不列入考核目标。
(联系人:赵 锋 联系电话:5820668)
附件: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表
新乡市科学技术局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