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省地方科技基础条件专项进展
报告的通知
各县(市)、区,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有关通知要求,2006-2008年度列入省地方科技基础条件专项的单位需上报项目进展报告。报告撰写必须按照提纲(提纲见附件1)要求编写,项目名称及承担单位情况见附件2。所有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于9月4日前报送市科技局发展计划科,并报送电子文档(Word文档)一份。
联系人:殷 兵
联系电话:5820680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地方科技基础条件专项项目进展报告撰写提纲
附件2: 新乡市地方科技基础条件专项项目表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