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新乡市红旗区南干道办事处更名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 2009-12-10 新乡 ℃ 加入收藏 错误报告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新乡市红旗区南干道办事处更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适应城市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提高政府部门办事效率,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市人民政府根据地名管理的法律法规研究决定,新乡市红旗区南干道办事处更名为新乡市红旗区文化街办事处。 特此通知。 二○○九年十一月九日 标签: 上一篇: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新乡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下一篇: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南水北调渠首及小浪底下游土地整治重大项目(新乡片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 相关推荐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