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新乡市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方案为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维护成品油市场正常经营秩序,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销售非乙醇汽油、违规建设加油站(点)、流动油罐车非法售油和严重安全隐患等违法违规行为,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严厉查处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监督管理,打击各种扰乱成品油市场的经营行为,逐步建立成品油市场管理的长效机制,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成品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新乡市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周 建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贺海晨 市政府副秘书长
靳新峰 市商务局局长
成员:李海潮 市商务局副局长
刘好生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贤云 市工商局副局长
乔相龙 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副局长
李清芳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卫全中 市国税局纪检组长
李辉民 市地税局副局长
汪晓 市规划局副局长
李世成 市国土局副局长
韩捐献 市乙醇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靳新峰同志兼任。
三、整治内容
(一)查处无证、照非法经营成品油的行为;
(二)查处违规建设加油站(点)的行为;
(三)查处流动油罐车非法售油的行为;
(四)查处销售劣质油品、非乙醇汽油的行为;
(五)查处成品油销售缺斤短两的行为;
(六)查处偷税、逃税等违法行为。
四、整治的时间和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2009年11月27日至12月5日。各县(市、区)商务、公安、工商、安全监督、质量监督、国税、地税、规划、土地、乙醇办等部门,对当地成品油市场进行拉网式自查。对查出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按规定严格进行处罚,能及时整改的,督促其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限期至12月15日前整改到位。
(二)整改阶段:2009年12月6日至12月15日。各县(市)、区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对限期整改的情况进行检查,保证各项整改措施到位,并将整改结果上报市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检查验收阶段:2009年12月16日至12月25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县(市)、区上报整改结果情况,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市成品油流通市场进行检查验收。对问题严重且又整改不到位的加油站(点)将向省商务厅申请注销其《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并向社会予以公示。
(四)总结阶段:2009年12月26日至12月31日。各相关职能部门将检查验收的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后报市政府,并向各县(市)、区进行通报。
五、部门职责
(一)商务部门:负责此次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牵头联系。重点检查具有成品油经营资格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二)市乙醇汽油推广办公室:重点检查乙醇汽油封闭运行情况,并对销售非乙醇汽油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三)公安部门:重点检查流动油罐车售油情况,组织对非法销售成品油的流动油罐车进行取缔。
(四)工商部门:重点检查无照经营,销售劣质油品,非乙醇汽油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和取缔。
(五)安监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成品油经营企业进行查处。重点查处私自改(扩)建、改变内外布局、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情节严重的,可暂扣或吊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重点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质量、计量情况,并对销售劣质油品、缺斤短两行为进行处理。
(七)国税、地税部门:重点检查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情况,并对偷税、逃税行为进行处理。
(八)规划部门:重点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违法建设行为,对违法建设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九)国土部门:重点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违法占地行为,凡非法擅自占用土地、超批准面积占用土地、非法转让土地的,依法查处,责令用地单位恢复土地原貌。
六、工作要求
(一)此项专项整治时间短、任务重,涉及内容较多,各有关部门在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的同时,要相互沟通,密切配合,联合执法,提高执法效率,达到专项整治效果,使我市成品油流通秩序明显好转。(二)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各县(市)、区部门的督促指导,按照各自职能,履行专项整治职责。
(三)各县(市)、区政府相关部门要严格执法,特别是对无证、照经营,流动油罐车非法售油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没收油品,拆除加油设施,坚决予以取缔。
(四)要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系,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对严重违法、违规经营的企业要公开曝光。
(五)中石化新乡石油分公司及成品油批发企业要加强内控,不得向无经营资格的成品油企业销售成品油,要依法经营,并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七、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以市政府副秘书长为召集人,商务、公安、工商、安全监督、质量监督、国税、地税、规划、土地、乙醇办、成品油行业协会为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从2010年1月起,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沟通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责成有关部门进行落实处理。如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
(二)加大日常管理力度。由联席会议成员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市成品油市场进行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并对承担管理职责的县(市)、区有关部门进行通报。
(三)实行责任追究。各有关单位必须按照各自职能履行职责,对工作不力、问题多次反弹的单位,由监察机关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