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积极稳妥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我市的实施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新乡市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主要职责
组织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我市的推行实施;对实施过程中基本药物生产供应、招标采购、统一配送、临床使用等环节以及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使用的非基本药物遴选等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向省政府基本药物委员会提出意见建议;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二、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任:杨书廷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贾生祥市长助理、市发改委主任
韩随意市政府副秘书长
贾共卫市卫生局局长
委员:闫跃平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
孙立市卫生局副局长
张平市发改委副主任
张如意市工业局副局长
孟繁荣市财政局副局长
付艳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贵滨市商务局副局长
白保国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景慧市药监局副局长
任健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张庆祥市政府纠风办副主任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贾共卫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孙立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