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新乡市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新乡市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45号)、《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1—2010)》、《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豫政办〔2005〕60号)、《新乡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6—2020)》和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要求,结合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发育的基本特征和规律,制定本方案。
  一、2009年度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新乡市地处山西台隆太行山拱断束和华北坳陷交汇处,地质条件复杂,生态环境脆弱,属典型北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地势西高东低,北高南低。全市自北而南呈高、低、平的格局,并且分属三个地貌单元,即太行山中低山及丘陵区,卫河中游平原区和黄河中下游平原区。我市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70处,2009年全年无进入统计范围的地质灾害事件发生。
  二、我市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
  根据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地形地貌及构造特征、人类工程活动状况,确定辉县市、卫辉市为我市地质灾害的主要分布区域。我市地质灾害的类型主要是崩塌、滑坡和采空区地面塌陷及其形成的地裂缝。其中崩塌、滑坡主要分布在辉县市、卫辉市山区;地面塌陷与地裂缝主要分布在辉县市、卫辉市的煤矿采空区。
  三、主要地质灾害点的基本特征及威胁对象
  (一)南坪村滑坡
  1.基本特征:南坪村不稳定斜坡、危岩体主要分布于昆仑根至大河口的景区公路一侧。由于危岩、不稳定斜坡,山体崩滑时有发生,经常阻断交通并严重威胁游客的生命安全。同时,景区公路还是连接南坪村的丹分、南马崖、北马崖、东寨四个自然村(213口人)的唯一通道,公路一旦发生堵塞,四个自然村将失去外界联系,生产生活受到直接影响。另外在危岩体致灾范围内还分布着3个小型水电站、两个水厂、一个宾馆、数十户居民,可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5000万元,直接威胁企业职工500余人。
  2.威胁对象及范围:该不稳定斜坡的下方还居住有界牌场自然村村民8户32人,民房60余间,斜坡失稳直接威胁这些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该斜坡体已多次发生变形、岩块崩落,危险性很大。
  (二)郭亮村庄洼沟泥石流
  1.基本特征:郭亮村庄洼沟泥石流位于沙窑乡郭亮村东侧(河南关山国家地质公园万仙山园区内),地理位置为:东经113°26′35″,北纬35°43′57″。上游三面环山、一面出口,河谷呈“V”字型,下游河谷呈“U”字型。沟谷长约1.2km,汇水面积0.83k2m;两侧山坡坡度约70°,山坡岩性为灰岩,易风化剥蚀;沟谷纵坡降约26°。这种地形地貌条件有利于泥石流的形成。
  2.威胁对象及范围:严重威胁当地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及景区游客的安全。
  (三)南寨镇东关村香木河泥石流
  1.基本特征:位于东关村,沟口扇形较完整,淤高,单斜构造,拓宽“V”型谷。沟内乱石堆积,河床宽15-20m。流域面积3.72k2m。沟口地面高程543m,而最高海拔为1051m,相对高差达508m。
  2.威胁对象及范围:目前泥石流灾害的威胁对象为主要村庄、农田和旅游公路,威胁人口340余人,为大型地质灾害。在辉县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中,将其列为了近期重点治理工程。
  (四)沙窑乡水磨村梯西坡滑坡区
  1.基本特征:滑坡前缘由于修路破坏了斜坡稳定性,已多处坍塌,坡上建筑物有明显变形,据当地居民叙述,坡上学校围墙在近两年的位移已达两米,由原来的离校舍墙壁约两三米位移到现在紧挨校舍。滑坡后部原梯西根自然村地面出现多处裂缝,其中一处宽1~12cm,长50m,地面下沉19cm,房屋出现歪斜。2.威胁对象及范围:威胁滑坡灾害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通往万仙山景区道路交通安全。
  (五)宝泉水库崩塌、滑坡区
  1.基本特征:宝泉水库抽水蓄能电站工程范围内主要为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主要分布于库岸岸边及山前陡壁,崩塌体大小不一,现由中型崩塌群一处;小型崩塌较普遍。由于拟建工程规模较大,跨越多类地貌单元和地层,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开挖山坡将改变原有边坡的稳定状态,加上扰动爆破、重力、降水等诱发因素作用下易发生失稳,形成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
  2.威胁对象及范围:威胁工程范围内的施工、道路、人员安全。
  (六)上八里镇和寺庵村滑坡区
  1.基本特征:坡体长105m,宽130m,厚55m,面积136502m,体积750753m。1996年8月曾发生滑坡,损坏房屋两间,目前滑坡情形不稳定,且有进一步发展的趋势。
  2.威胁对象及范围:威胁和寺庵村40户150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七)太公泉镇祁窑村地面塌陷、地裂缝区
  1.基本特征:地裂缝出现于2001年底,现已出现多条地裂缝,并有继续发展的趋势,村外桥南地裂缝方位北偏西30.5度,地裂缝宽20~80cm,长200m。三间房地面塌陷高差20cm,墙体裂缝最宽15cm,已失去居住功能。此处地面塌陷较去年进一步加重,现处于发展变化之中。
  2.威胁对象及范围:威胁祁窑村村民生命财产安全及耕地和交通设施。
  (八)张村乡大山前村地裂缝隐患区
  1.基本特征:地裂缝出现于2002年,现有两条地裂缝斜列产出,据村民反映,裂缝宽度进一步增大,处于不稳定阶段,已造成212户房屋不同程度损坏。
  2.威胁对象:发生区内村庄、学校。
  除上述主要的地质灾害区(点)外,还应加强重大建设工程区、公路沿线、水库周边、黄河大堤内外、地下水集中开采区、各旅游景区、中小学校舍(区)等区域地质灾害排查,做好灾害点的预防措施,降低地质灾害发生造成的危害。
  四、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我市位于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主汛期一般为每年的6—9月份。因此,依据我市降水的气候特点,确定我市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为6、7、8、9四个月。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安排专人负责。层层分解任务,逐级抓好落实。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职能延伸到乡(镇)。各级民政、建设、水利、交通、气象、旅游、教育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自己的职责,做好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和预防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旅游、教育等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逐个登记建卡、设立警示牌,并将灾害监测任务落实到乡镇、单位,明确具体责任人,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尽快组织编写本县(市)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提请当地政府同意后印发实施,并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制定包括监测、预警预报、人员疏散、应急抢险等内容的防灾预案,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巡查,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因工程建设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建设单位要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工作。
  (三)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要建立完善的县、乡、村、组、企业、学校等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日常监测预警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责任人,落实到乡(镇)长、村主任(居委会主任和企业负责人)。要把“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受威胁的每个单位、每个学校、每一户居民手中,务必做到一户不漏。在地质灾害防范期内,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加强地质灾害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速报。
  (四)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四项制度”,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制度。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会同同级气象、广电等部门,积极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预警预报信息要通过当地电视台向公众发布。
  2.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报告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86号)和《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新政办〔2006〕71号)的要求,做好地质灾害速报工作。速报内容:负责报告的部门应根据掌握的灾情信息,详细说明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已采取的防范措施及防治工作建议。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速报时间: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并在1小时内报市国土资源局,同时可直接报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接到当地出现中、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并在4小时内报市国土资源局,同时可直接报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3.汛期值班制度。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在汛期要安排专门人员全日值班,值班电话要保持畅通,并把值班电话报新乡市国土资源局(电话:3698393)。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电话白天:3698393;夜间:3698527。
  4.险情巡查制度。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要对本区地质灾害进行检查。要密切关注各级气象部门发布的降雨预报、国土资源部门与气象部门发布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对可能发生强降雨和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指导、协助乡镇人民政府、群众自治组织做好隐患点巡查、监测,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向政府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告。交通、水利、建设、旅游等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巡查,发现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要及时采取措施。
  (五)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及时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在地质灾害危险区边界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在危险区内禁止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一旦发生地质灾害灾情,要立即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六)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力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394号)的规定,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确保各项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应急处置落到实处。对自然形成的地质灾害,要按照《新乡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6—2020年)》要求,逐步进行治理。对人为引起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
  各县(市)要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建设项目管理,没有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批准其有关手续。
  各县(市)要督促企业制定矿山环境保护和综和治理方案,并按照方案进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全面完成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七)加强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防灾减灾的基本知识及经验,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增强全社会抵御地质灾害的能力。
  要按照我市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宣传培训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实施好活动,全力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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