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新乡高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新乡高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保障石武铁路客运专线新乡东站站房建设工程顺利进行,经与京广铁路客运专线河南有限责任公司协商,市政府决定成立新乡高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乡高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由市政府出资,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二、新乡高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主要负责承担新乡市政府与
  京广铁路客运专线河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新乡东站站房建设合
  作协议新乡市相关权利和义务的落实工作,筹集政府所承担的石武铁路客运专线东站站房建设工程的投资资金,并负责对东站周边土地进行收储开发,获得政府投资铁路建设所带来的土地增值收益,开展相关产业的投资、经营及资产管理。
  三、新乡高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监事会的运作,为新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一○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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