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
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市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会议精神,按照《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0年度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2010年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采取直接认定的方式。申请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是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领导班子创新意识强。
2、在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承担过市级以上科技项目,获得过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的行业辐射能力,处于本市同行业领先地位。
3、企业每年研究开发经费占销售收人的比例要达到3%以上(或企业年直接投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研发经费超过100万元),农业企业要达到2.5%以上。
4、企业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要达到10%以上(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10人以上),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带头人2-3人。
5.基本具备了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中试基地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以上;有必要的检测、分析仪器设备;培训场地面积100平方米以上。
根据新政办[2009]77号文件精神,优先在新乡市80户优势企业认定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申请单位应编写《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可行性报告》所有材料一式六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一份。
2、申报单位可以从新乡科技网(http://www.xxkj.gov.cn)下载有关材料。
3、申报时间:2010年6月30日
4、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5、联系电话:5820680
二〇一〇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