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直各工信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为全面准确掌握系统各单位安全生产动态,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及时、准确预报安全隐患,安全工作超前防范、重点监控的经常化、制度化、标准化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有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经研究决定用60天时间(即从2011年1月20日-3月20日),在全市工信系统实施《排查重大危险源和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活动,其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顺利推进和任务的按期完成,要求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直各工信企事业单位分别成立以主管安全的局长(企业经理)为组长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汇总、完善所管辖区域的排查重大危险源和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有关事宜。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于1月25日前报市工信局安全生产科。
二、排查内容
安全隐患预测、预报工作应当遵循实事求是、科学严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依据《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行业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不疏不漏地对所辖生产经营区、企业生活区等进行全面排查,做到实体与行为的统一,既重视现场实体安全隐患的查找、又不疏忽安全管理的漏洞,其排查重点:
(一)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1.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目标、安全责任,安全操作规程,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计划等全员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情况。
2.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落实情况。
3.按照《河南省安全生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到位的落实情况。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填写安全教育卡,加强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消防安全的建设情况;定期的现场安全巡(检、抽)查、奖罚及记录情况。
4.检查安全责任制、安全隐患整改等主要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的落实记录。
5.安全管理经费的提取、使用和管理落实情况。
6.对生产(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预防监控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的落实准备情况。
7.危险性较大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方案、专家论证、审批等程序及监理审查情况。
8.对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设施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等监督检查记录。
(二)现场实体方面
主要检查企业对国家有关安全规范、安全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贯彻落实情况,其主要内容以下:
1.生活区包括:职工食堂、宿舍、礼堂、家属区等的安全管理设施的配备、完好和运行情况。
2.生产区包括:罐区(贮罐)、库区(库)、供配电系统、生产场所及设备、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采矿、尾矿库等各车间班组、各设备岗位的安全管理情况,易燃、易爆物品及有毒有害物资(材料)、设备仓库等重点场所的安全环境条件、消防设施的配备与使用管理、安全缓冲区的设置等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责任人及消防措施是否有效落实,重大危险源和安全隐患标志设置情况等。
三、活动安排
以安全第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控结合为原则,按照行业安全规范和标准,做好经常性安全检查和对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工作,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其活动内容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重大危险源和安全隐患的排查、登记、建档阶段(即2011年1月20日-2月18日、共20天)
1.重大危险源。各县(市、区)工信局和市直工信系统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的有关标准和国家、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对本辖区、本单位的生产设备、设施或场所进行排查、辨识,属于重大危险源的,应当进行登记,并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应包括以下5项内容:A、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B、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C、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D、重大危险源监控检查表;E、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方案等。
2.安全隐患。安全隐患排查登记工作要从实际出发,按照行业安全管理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所辖区域进行全面地排查、记录在案。对所存安全隐患,按照造成事故损失的严重程度进行认定分级,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二)建立规范重大危险源和安全隐患的标准化管理体系阶段(即2月19日-3月1日、共10天)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企业实际,建立长期有效的标准化、制度化、经常化的定期巡查、登记申报、治理及时、责任到人、防范到位、管理科学的重大危险源和安全隐患防护体系。对潜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安全隐患要由干部到职工、从意识到行动更加重视起来,制定应急预案和隐患治理、预防计划,实施积极地整改、治理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各县(市、区)工信局,负责完善以防为主、监控结合的有效防护管理体系,制定科学合理的所辖区域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安全隐患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数据库。
(三)完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全员和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阶段(即3月1日-3月9日、共10天)
按照《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要求,建立健全由领导到职工、由生活到生产、由班组到车间上下协调、责任到人、任务明确、适合企业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四)汇总上报和检查验收阶段(即3月10日-3月20日)
1.工信系统各企业要认真填写《重大危险源排查登记表》和《重大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并于3月10前报局安全生产科。县(市、区)企业由县(市、区)工信局搜集、汇总后,于3月10前报局安全生产科。
2.组成以市工信局为主的检查验收组,采取行业督查、重点抽查、联合互查相结合的检查验收方法,集中用10天时间对各县(市、区)工信系统、市直各工信企事业单位前阶段的排查重大危险源和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工作活动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并将抽查、考核结果在全市工信系统通报。对组织不得力、工作不到位、任务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不完善的单位和主要领导将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直至合格。
联系人:高守军
联系电话:3696822 邮箱:gshou2009@126.com
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一一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