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工信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2011年)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新工信(176)号)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直企业:
  现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2011年)的通知》的通知(豫工信科〔2011〕327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2011年)”积极组织做好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的研究开发工作。

 

                       二〇一一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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