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工作小组文件
新科特[2011] 06号
关于开展第二批科技特派员届中考核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级科技特派员:
为了强化科技特派员工作目标管理,推动科技特派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促进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深入开展,根据河南省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工作小组《关于开展科技特派员考核工作的通知》(豫科特[2011]2号)和《河南省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考核暂行办法》,经新乡市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对全市第二批各级科技特派员工作进行届中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组织:
成立市科技特派员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市科技局局长秦英担任,副组长由市科技局调研员周国学担任,成员由市、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部分驻新院校、科研院所的有关负责科技特派员工作的人员组成。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人事科。
二、考核内容:
(一)基本情况考核(30分)
1.是否制定科技创业方案、企业发展计划、新技术(新产品)开发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是否按时呈报工作总结(10分)。
2.是否按要求参加市以上科技特派员管理机构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业务培训(10分)。
3.科技特派员责任心和工作态度(10分)。
(二)绩效考核(70分)
1.建立利益共同体情况(20分)
(1)以资金入股、技术参股等形式与企业、园区(基地)和种植、养殖大户等结成利益共同体,实现“双赢”。
(2)领办、创办经济实体或科技企业,或为服务对象提供科技服务、辐射带动效果显著,服务对象收入(产量)比上年增长显著的。
(3)创办经济合作组织、专业协会或流通组织,较好地解决了技术、生产或产品销售。
(凡做到三者之一的,得20分)。
2.新技术、新成果引进推广情况(30分)
(1)为服务对象引进、示范推广新品种和组装配套新技术、增加效益(产量)10%以上。
(2)引进示范新技术、新成果起到了较大的推动、辐射作用,并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并取得科研成果或专利,推进了产业化发展,效果比较明显的。
(4)帮组服务对象开发新产品或制定新技术研发计划,获得较大经济效益或增强发展后劲的。
(做到上述之一的得30分,没有达到的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扣分)。
3.科技培训情况(20分)
(1)为服务对象每年集中组织科技培训3次以上,并发放技术资料(10分)。
(2)为服务对象每年培训5名以上各类技术人才和业务骨干(10分)。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
市科技特派员考核领导小组组成考核组,分别到省级科技特派员派驻单位进行逐一考核;考核采取听、看、查、访、评等方式开展。
1.听取汇报:由科技特派员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回报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派驻单位作补充;
2.检查工作过程中有关文字记载和技术资料;
3.现场查看驻点工作开展情况;
4.广泛听取派出单位、派驻单位、项目辐射区被服务群众等不同层面人员的意见;
5.考核小组按照考核内容的评分标准作出评分,填写《河南省科技特派员工作考核表》(附后);
6.考核工作结束后,考核组写出书面工作小结连同《考核表》一并报市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考核等次:
1.优秀:考评90分以上者;
2.合格:考评70--89分以上者;
3.基本合格:考评60--69分以上者;
4.不合格:考评60分以下者
五、时间安排:
1.个人总结:每个科技特派员(或团队),要按照考核内容和一年来的工作实际成绩以及存在的问题、建议,以文字材料的形式撰写工作总结、并填写《主要数据统计表》,于9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新乡市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现场考核:
2011年10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各派驻单位也要按照此《通知》中的考核要求,全面系统做好考核准备。
各科技特派员要将《河南省科技特派员工作考核表》下载后打印(一式三份),经本派出单位盖章后,考核时带到所派驻企业交考核组。
联系人: 贺虎群 王洪祥
联系电话:0373-5820670 1346231742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河南省科技特派员工作考核表》。
2.《主要数据统计表》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
河南省科技特派员工作考核表
省 市 县(市、区)级特派员
姓名 |
| 派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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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市、县(区) |
| 派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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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 序号 | 考核指标 | 满 分 | 考核得分 | |||
基本情况 考 核 (30分) | 1 | 有关方案、规划、工作计划、总结等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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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参加各类活动和工作培训情况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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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责任心和工作态度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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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 (70分) | 1 | 建立利益共同体情况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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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技术、新成果引进推广情况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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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开展科 技培训 情 况 | 每年集中科技培训情况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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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技术人才情况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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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等级 |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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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单位 意 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派出单位 意 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县(市、区)科技特派员管理部门 考核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省辖市科技特派员管理部门、国家级 高新区考核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省科技特派员 管理部门考核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主要数据统计表
序号 | 项 目 | 数量(个) | 资助资金额(元) | 备 注 | |
1 | 协助企业申报并承担省级重大科技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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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协助企业申报并承担火炬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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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申报并承担省重大科技公关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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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获得省、市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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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申报或鉴定(省、市)科技成果进步奖(1、2、3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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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获得国家、省、市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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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承担国家新产品计划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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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本企业是否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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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申报并承担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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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申报发明或实用性新型专利数、各受权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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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引进或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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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本企业是否申报建立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省、市级重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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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在企业共举办各类培训班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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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为企业培训各类管理和技术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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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共发放各类技术和学习宣传资料(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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