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开展全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开展全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关于开展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1〕40号)和《河南省关于开展全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豫卫监〔2011〕21号)文件的精神,充分了解和掌握我市职业健康状况,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不断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我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现将《新乡市全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新乡市全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解我市主要职业病危害、职业病危害接触人群、职业病发病人数分布及主要职业病病种及特点,研究职业病的发病规律,为国家和我市制定职业病防治政策提供科学依据,根据国家、省《职业健康状况调查项目工作方案》、《全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实施方案》,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
  通过实施全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基本摸清我市主要行业职业病危害情况、职业病危害接触人群分布、职业病发病人数及主要职业病发病特点,研究职业病的发病规律,为国家和我市制定职业病防治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范围、内容及方法
  本次调查范围包括我市除辉县市外的所有县(市)、区,(辉县市作为全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试点,已于2011年7月完成了基本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分为全市职业健康状况基本情况调查和近10年职业病报告统计分析。
  (一)全市职业健康状况基本情况调查。
  由市卫生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九部门联合组织实施,按照卫生部统一设计的调查表格对全市的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并按照全国统一的编码及程序软件,录入调查结果,最后向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上报职业健康状况调查结果。调查内容包括:
  1.从业人数、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及其地区、行业分布情况。
  2.职业病防治监督覆盖率。
  3.存在或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4.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告知和警示、工作场所职业危害监测、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等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情况。
  5.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
  6.职业病发病情况。
  7.劳动合同签订、参加工伤保险和职业病病人保障情况。
  我市基本情况调查工作在2011年9月15日前完成,并由市全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导组对3.0%调查企业调查情况进行复核。
  (二)近10年职业病报告数据统计分析。
  由市全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导组负责对辖区内近10年职业病报告数据进行汇总、统计、分析,提出职业病发病的地区分布、行业分布、企业类型分布以及重点职业病的分布情况,并与调查资料进行比较分析。结合基本情况调查、重点调查、近10年职业病报告等情况,结合重点职业病哨点监测及以往辖区的调查,估算辖区内主要行业重点职业病的发病情况。
  三、组织保障
  (一)组织形式及工作任务。
  1.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市卫生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和市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组织实施。为加强对项目的领导,相关部门成立新乡市全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新乡市全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监督科,负责新乡市全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的领导、协调、组织和实施,对调查工作定期组织检查、督导和评估。
  领导小组下设新乡市全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导组(以下简称技术指导组),技术指导组办事机构设在新乡市职业病防治研究所,负责制订新乡市全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培训技术骨干、技术指导、质量控制、数据审核、汇总、上报,撰写本辖区调查报告。
  2.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成立相应机构,负责辖区内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在市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辖区内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数据的统计分析、资料的录入、上报、撰写本辖区调查报告等工作;及时对调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检查、督导、评估,适时对各阶段工作进行质量控制和验收。
  (二)技术保障
  市、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技术指导组指导辖区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工作方案,并对辖区内项目的实施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
  四、质量控制
  (一)总体原则
  市技术指导组,根据国家、省技术指导组制定的质量控制方案,负责确定全市统一的调查方法和质量控制方法;负责县(市)、区调查人员的培训及现场调查的技术指导;负责辖区内调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县(市)、区设立专人负责质量控制,并在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做好本调查县(市)、区的质量控制工作。
  1.统一方法
  依据全国技术指导组制定下发的预调查、问卷调查、数据录入与分析等环节确定的质量控制方法,统一开展工作。
  2.统一标准
  调查工作采用统一调查表格和原始记录表,规范调查方法。
  3.统一培训
  (1)编制统一的填写说明,对调查人员进行统一培训和考核。
  (2)培训:由市技术指导组负责对全市参加调查工作的人员、质量控制人员进行培训。
  4.统一进度
  全市调查工作按照全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规定进度,统一实施。
  5.定期督导检查
  各县(市)、区的调查机构负责对调查结果进行复核,对调查工作进展、质量控制进行监督检查;
  市技术指导组对各县(市)、区调查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及评价,并通过适当形式对调查实施情况进行通报。按规定做好调查的现场指导工作,随时解决调查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二)现场调查的质量控制
  1.编制统一的填写说明,对调查人员进行统一培训。
  2.对现场调查表进行抽样核查。市全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导组对各县(市)、区抽查不少于3%,各县(市)、区技术指导组抽查不少于5%。同时将结果记录在调查表的质量控制检查结果记录表上。分析漏项率、逻辑错误率、填写不清率。
  (三)数据录入质量控制
  1.编制统一的录入程序,对所有变量的合理取值及逻辑跳项进行有效控制。2.数据录入以调查县(市)、区为单位。调查表采用双录入,按照统一方法进行数据清理、上报市全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导组。
  3.市全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导组对县(市)、区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技术指导组上报的资料,随机抽取一定比例原始记录,与数据库进行比对,核查和纠正,经比对符合要求后,逐级上报到全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技术指导组。
  五、项目执行时间
  (一)制定调查方案
  2011年8月29日前,各县(市)、区根据全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安排,制定调查实施方案,成立相应机构,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8月31日按市技术指导组要求选派业务人员,参加全市技术培训,培训调查人员。
  (二)开展预调查
  2011年9月1日-9月3日,各县(市)、区组织辖区人员进行培训,根据调查实施方案进行预调查,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解决,为全面调查积累工作经验。
  (三)开展全面调查
  1.2011年9月4日-9月15日:各县(市)、区组织开展职业健康状况基本情况调查,录入、分析调查结果,并于2011年9月20日前将结果上报市全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技术指导组。
  2.2011年10月15日前:市全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技术工作指导组对上报的各县(市)、区调查数据进行分析,完成全市职业健康状况基本情况调查报告。
  (四)近10年职业病报告统计分析
  1.2011年9月20日前:各县(市)、区完成辖区2001至2010年度职业病发病数据的统计工作,填写“2001至2010年职业病报告统计表”,并上报市全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技术指导组。
  2.2011年10月15日前,市全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导组完成全市近10年职业病报告统计分析。
  六、调查产出
  (一)基本情况调查与近10年职业病报告统计分析
  1.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数量及其行业分布。
  2.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分布。
  3.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及其分布。
  4.职业健康检查人数及职业病检出人数。
  5.上报职业病人数、类型、行业及地区分布。
  6.劳动用工合同、参加工伤保险和职业病病人保障情况。
  (二)主要行业重点职业病发病估算
  根据基本情况调查、重点调查、近10年职业病报告,结合我市重点职业病哨点监测、估算我市主要行业重点职业病发病的估计值,对我市职业病防治基本情况做出初步估计,为今后我市制订职业病防治对策提供依据。附件:1.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任务一览表
  2.全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技术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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