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新区龙源社区农村危房改造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新乡平原新区发展建设有限公司投资 30258.37 万元人民币,在新乡市平原新区华山路以西、峨嵋山街以东、岷江路以北、漓江街以南建设 新乡平原新区龙源社区农村危房改造一期工程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受新乡平原新区发展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按国家环保总局环发 2006[28 号 ] 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新乡平原新区根据国家有关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和新区的发展实际,结合新区发展规划,将新区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和村庄搬迁结合起来,充分利用资源条件,妥善安置农村搬迁农户。

新乡平原新区发展建设有限公司投资 30258.37 万元人民币,在新乡市平原新区华山路以西、峨嵋山街以东、岷江路以北、漓江街以南建设新乡平原新区龙源社区农村危房改造一期工程项目。项目建设内容为 55 栋 6 层高的多层住宅楼,项目净用地面积 113025㎡ ,总建筑面积204126 ㎡ ,其中,住宅面积203776 ㎡ ,总户数 1614 户。物业管理用房 300 ㎡ ,门卫用房50 ㎡ 。绿地率 31.46% ,建筑密度 29.23% 。本项目于 2011 年 1 月 10 日已开工建设,建设期为 2 年。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⑴准备阶段:环境现状调查、筛选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工作的等级;

⑵正式工作阶段:工程分析、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⑶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2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⑴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

⑵预测项目投入正常生产后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⑶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⑷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定环境监测与管理计划;

⑸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收集公众意见,并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

⑹从环境保护角度提出本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⑴对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⑵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⑶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⑷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四、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本次公告为该项目环评工作的第一次公示,在随后的环评工作中还将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公开环评报告书简本等方式,开展更为广泛的公众意见征求活动,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以下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五、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乡平原新区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 13303737753

六、环评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工

联系电话: 0371-65826709 传真: 0371-65826708

电子邮箱: 36496954@qq.com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农科路 38 号金成国际 3 号楼 1805 室

公众意见征询的起止时间:自公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公告发布单位:新乡平原新区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发布公示时间:二零一一年十月十 九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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