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平原新区发展建设有限公司龙源社区农村危房改造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新乡平原新区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新乡平原新区龙源社区农村危房改造一期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 参与第 二 次公示

一、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 、 项目名称:

新乡平原新区龙源社区农村危房改造一期工程项目 。

2 、 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 新乡市 平原新区华山路以西、峨嵋山街以东、岷江路以北、漓江街以南 地块。

3 、 工程概要

新乡平原新区发展建设有限公司投资 30258.37 万元人民币,在新乡市平原新区华山路以西、峨嵋山街以东、岷江路以北、漓江街以南建设新乡平原新区龙源社区农村危房改造一期工程项目。项目建设内容为 55 栋 6 层高的多层住宅楼 。

项目净用地面积113025 m 2 ,总建筑面积204126 m 2 ,其中,住宅面积203776 m 2 ,总户数 1614 户。物业管理用房 300 m 2 ,门卫用房50 m 2 。绿地率 31.46% ,建筑密度 29.23% 。本项目于 2011 年 1 月 10 日已开工建设,建设期为 2 年。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 的 影响及采取的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污染有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建筑垃圾、水土流失等。营运期主要污染有停车场汽车尾气、生活污水、设备噪声和生活垃圾等。

1、施工期

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噪声。

⑴扬尘:施工扬尘产生的主要环节为:土方挖掘、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运输。扬尘量的大小与施工现场条件、管理水平、机械化程度及天气等诸多因素有关,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为了减少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工程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及物料堆场采取洒水灭尘和篷布覆盖、设置围防护栏等,以便有效地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

⑵ 噪声:在施工期间主要有挖掘机、装载机、卷扬机等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音。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将依法做好施工工地的噪声防治工作,停止夜间( 22 时至次日 6 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若确实需要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将提前 3 日按照统一格式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

⑶废水:施工废水包括 建筑物砼浇筑及养护废水、设备冲洗废水等废水 ,其成份相对比较简单,主要污染物为 SS ,水量较少,且一般瞬时排放,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喷洒抑尘,不外排。施工场地 设 旱厕,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用于周边农田肥田。

⑷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施工建筑垃圾,均属一般固体废物。该项目建设施工期间将产生各种建筑垃圾,必须按照市容环卫、环保和建筑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及时将固废运到指定点(如垃圾填埋场)妥善处置,严防制造新的 “ 垃圾堆场 ” 。将混凝土块连同弃土、弃渣等送至专用垃圾场所或用于回填低洼地带,建筑垃圾中钢筋等回收利用,其它用封闭式废土运输车及时清运,并送到指定倾倒点处置,不能随意抛弃、转移和扩散。其次,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也及时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桶)内,垃圾存放场地要采取防渗漏、防雨淋措施,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处理。

2 、 运营期

⑴ 废水:该项目污水主要为居民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水质较为简单,无特殊的污染因子,其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项目污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污水由城市污水管网进入 新乡桥北新区 污水处理厂 进一步处理, 然后 排入 天然一支渠 , 最后汇入天然渠, 对地表水影响不大。

⑵ 废气: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有厨房燃气废气、厨房油烟、汽车尾气,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NO x 、 CO、 SO 2 、烟尘等。

居民住宅楼每户均安装抽油烟机,厨房炊事过程产生的烟气和油烟 经处理后 排放,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小区内地面车位较分散,汽车启动时间较短,因此废气产生量小,露天空旷条件下较易扩散。同时物业管理部门应加强车辆进出管理,设置明显限速禁鸣标志,保持区块内交通秩序畅通,地面停车场周围应加强绿化 ,采取以上 措施后对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⑶ 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公建配套设备如 变压器、风机 等设施噪声。

项目 变压器、风机 等配套设备利用墙体来屏蔽噪声,考虑到区域整体的协调性和降噪要求, 变压器、风机等 要求隔声效果较好,其隔声量能达到 20dB ( A )以上,可大大减小对项目居民生活环境和周围环境的噪声影响。

⑷ 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居民的生活垃圾。

居民生活垃圾包括塑料瓶、废纸、果皮等,项目物业管理部门建立相应的垃圾收集站,集中收集,并安排专人定期进行清理,分拣。对废纸、包装物、塑料瓶、玻璃瓶等可以充分回收利用的进行分类收集,交付废品收购站进行回收和合理利用;其他的不可回收利用的应由清洁工统一清运,交市政环卫部门进行填埋处置,做到日产日清。固体废弃物大都为一般性生活垃圾,不含特殊污染物质,这些垃圾采分类管理,先由物业部门收集到密闭清洁站存放,再定期由环卫部门采用封闭式垃圾车外运到垃圾处理厂。

三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⑴ 本项目符合 《平原新区总体规划( 2009-2030 年 )》 用地规划。

⑵ 该项目的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对局部区域环境带来暂时的负面影响,本项目建设期间的施工扬尘、噪声经采取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轻。

⑶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以现代化的住宅楼、公建配套设施出现,大大改善了人居环境、改善了区域环境,而且增加项目内绿化面积,将改变区域的原有景观,使该地区景观多样性增大;污水管道及化粪池等配套建设,使项目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对改善地表水环境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⑷ 本项目 的建设可以改善新乡市平原新区的人居环境,为平原新区的产业集聚提供居住保证, 促进 新乡平原新区 的经济发展。

因此,该项目是一个社会效益显著,经济与环境效益双赢的好项目。从环保方面看,项目可行。

四 、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五 、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乡平原新区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 13303737753

六 、环评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杜工

联系电话: 0371-65826709 传真: 0371-65826708

电子邮箱: 36496954 @qq.com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农科路 38 号金成国际 3 号楼 1805 室

公众意见征询的起止时间:自公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公告发布单位:新乡平原新区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发布公示时间:二零一一年十 二 月 十 五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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