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李学斌同志任职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李学斌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新组干〔2012〕13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任命:
  李学斌同志为新乡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挂职期一年)。

                                  二○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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