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新组干〔2012〕77号、86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任命:
孟钢同志为新乡市公安局督察长(兼);
张地(女)同志为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宋志敏、赵宏庆同志为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调研员;
李湘、李会勇同志为新乡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彬魁、郭文攀同志为新乡工业园区管委会副调研员;
李国强、朱卫国同志为新乡市监察局副局长。
免去:张地(女)同志的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调研员职务;
李湘同志的新乡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事会副主席职务;
李会勇同志的新乡工业园区管委会副调研员职务;
王慧忠同志的新乡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职务;
申明贵同志的新乡市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李国文同志的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调研员职务。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