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集中整治市区三(四)轮车工作总结暨建立长效机制会议参会情况的通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集中整治市区三(四)轮车工作总结暨建立长效机制会议参会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2年5月30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召开全市集中整治市区三(四)轮车工作总结暨建立长效机制大会的通知》(内部明电〔2012〕88号),明确要求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卫滨区、红旗区、牧野区、凤泉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正职参加会议。但部分单位无视会议纪律,即未按照要求参加会议,也未正式请假。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重申严肃会议纪律的通知》(新办〔2011〕1号)要求,为严肃会议纪律,根据市领导要求,现对有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一、市商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红十字会、市地方史志局、市无线电管理局、市地震局、市农业科学院、中国农田灌溉研究所、市国家安全局、中国电信新乡分公司、市银监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乡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新乡分行、广东发展银行新乡分行、新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新乡支行未参加会议;
  二、市卫生局、市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未按时参加会议。
  希望受到批评的单位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认真整改,其他单位要防止再次出现此类问题。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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