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度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度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建设法治政府,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要求,现就2012年度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抓好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贯彻落实,完成年度推进任务
  (一)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检查。督促各级政府和部门切实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确保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政府和部门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二)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继续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并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细化考核内容,完善考核标准,充分发挥考核制度的导向功能、评价功能、监督功能,通过依法行政考核,积极解决存在问题,把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推向深入。
  (三)继续抓好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示范单位标准,提升创建活动规格,扩大创建活动的范围和影响。
  二、强化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监督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切实做到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规范性文件,未经公开征求意见、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不得发布施行。强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二)促进政府和部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及时向本级政府和部门领导宣传实施重大决策应当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五个必经程序。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
  (三)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未经风险评估的,一律不得作出决策。
  三、加大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力度
  (一)积极研究探索建设服务型政府所需要的行政执法模式。
  在行政执法中更加突出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要求,不断改进和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提高全市行政执法水平。
  (二)继续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按照省政府工作要求,确定工商、地税、质监、食品药品监督、林业、水利、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八个系统重点推进。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强化对违法案件的追究力度,市政府要直接调查、办理一批执法违法案件,对行政执法中发生应该追究责任的人和事,坚决实施责任追究。强化对实施行政强制的监督,清理公布行政强制主体,出台重大行政强制备案办法。运用网络技术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监督管理,确保行政执法主体合法、行政执法人员合格。
  四、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通过案件办理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一)着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纠纷主渠道作用。通过加强宣传、强化权利告知、加大对受理案件的监督等,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渠道,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行政纠纷。
  (二)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主动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对重大行政诉讼案件,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制度。
  (三)通过办理案件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实行行政复议案件回访制度,加强行政复议监督检查。严格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对拒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复议决定和生效判决的行政机关,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认真研究落实司法建议,注重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
  五、进一步加强仲裁工作,努力增加办案数量,依法及时化解经济纠纷
  (一)进一步拓宽仲裁机构服务领域。要重点做好金融领域案源的拓展工作,在借贷、担保、抵押、典当合同中明确仲裁条款,自觉把仲裁调解融入社会大调解体系中,不断提高仲裁的办案率、快速结案率、和解调解率和自动履约率。
  (二)强化仲裁队伍建设。坚持用制度管理仲裁员和仲裁工作人员。注重加强仲裁公信力建设,自觉服从服务于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社会稳定大局。维护仲裁的公益性质,防止把经济利益作为办案目的。加强仲裁机构的财务管理,严格财务纪律,确保不出现违纪违法问题。积极探索仲裁工作监督指导的路子,促进全市仲裁工作健康发展。
  六、积极开展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政府法制宣传工作。认真制定宣传工作计划,增强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成果的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
  (二)加强信息报送。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投入更多的力量,向市政府提供相关政府法制工作素材和信息。完善信息工作制度,提高信息报送进度和质量,加强信息交流。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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