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工作小组文件
新科特[2012]04号
各县(市、区)、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驻新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处,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等《关于实施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的意见》(豫科〔2009〕49号)和《新乡市关于实施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的意见》(新科〔2009〕32号)精神,根据省科技厅有关要求和我市实际,决定选派第三批(县市、区第二批)科技特派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数量和工作期限
2012年下半年拟选派310名科技特派员(其中市级科技特派员40余名,县市、区270余名),深入到中小型企业和农村开展科技服务和创新创业工作。年底以前科技特派员派出到位。粮食科技特派员工作,另行安排。
二、选聘条件及形式
(一)科技特派员的基本条件:
1.热心科技特派员工作,自愿到生产一线从事科技服务和创业。
2.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农村科技特派员一般要求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企业科技特派员一般要求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有科技成果转化需求的人员可优先选派。
3.具有扎实的相关产业领域专业知识以及较强研发、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4.身体健康,作风务实,学风正派。
县(市、区)级科技特派员的选派,可进一步拓宽选派渠道和范围,坚持“以人为本、双向选择”原则,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工、农、牧、林等科技人员深入企业和农村开展创新创业服务。支持鼓励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大学生村官、离退休人员及企业人员,参与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
(二)科技特派员选派形式:
科技特派员以选派科技人员个体为主,也可以采取团队科技特派员的形式。团队科技特派员是由5人以上科技人员组成的科技服务团队,以科技特派员的身份帮助所派地培育一个产业或做大做强一个产业,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程的科技服务。科技特派员工作期限原则上为2年。到期后,如果合作双方同意,可长期合作。
三、征集需求
由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根据本地发展需要,对企业和农村存在的科技需求进行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提出人才需求,经认真筛选后,组织收集、填写《新乡市科技特派员需求登记表》(见附1、2),并于9月10日前将需求登记表一式两份报送市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工作小组办公室(以下称“市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人事科),同时报(发)送电子版,最后由市工作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发布人才需求公告。各地科技管理部门统一上报市级科技特派员人选数量可在分配名额(见附件5)的基础上,企业类和农村类各增加1个。
2.县(市、区)一级科技特派员的选派工作,由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组织。
四、人员选聘
(一)市工作小组办公室根据人才需求计划,发布人才需求公告,并接受申请和报名。(注:供需双方事先已对接好的,不再公告需求信息)
(二)组织专家对市级科技特派员申请者进行筛选,提出初步推荐人选。
(三)用人单位与初步推荐人选协商,同意后签订合作协议。
(四)上报推荐对接人选。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组织填写《新乡市科技特派员申请表》(见附件3),并于9月30日前将《新乡市科技特派员申请表》一式五份和《合作协议书》(见附件4)一式两份,统一报送到市工作小组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
(五)确定市级科技特派员,颁发证书,并报省厅统一备案。县(市、区)级科技特派员证书由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按要求统一编号颁发,并报市工作小组办公室备案。
请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联 系 人:贺虎群 王洪祥
电 话:0373-5820670, 手机:13462317422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邮 编:453003
4、派驻协议书
6、河南省科技特派员领导小组《关于选派第四批科技特派员的通知》
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1
新乡市企业科技特派员需求登记表
县(市)区 乡(镇)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需求技术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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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单位名称 | (盖章) | |||
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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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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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传真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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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领域 | □ 计算机技术 □ 生物技术 □ 化工技术 □ 先进制造技术 □ 通讯技术 □ 轻工、食品、医药 □ 新型材料 □ 自动化控制 □ 广播电视技术 □ 冶金建材 □ 新能源及能源深加工 □ 新型电子元器件 □ 环保技术及设备 □ 其他 | |||
技术需求 主要内容、目标 或管理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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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工作基础及可提供的保障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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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科技特派员 的具体要求或意向人员和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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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
说明:1.工作基础指需求单位具备的科研设备、技术人才、研发水平等;
2.对科技特派员的具体要求指专业、职称、具有的研究成果及专利等,需求形式分为个人、团队;
3.管理需求指完善研发体系、培养企业人才、开拓投融资和市场渠道等方面;
4.可另附页填写。
附件2
新乡市农村科技特派员需求登记表
县(市)区 乡(镇)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需求技术名称 |
| |||
需求单位名称 | (盖章) | |||
单位地址 |
| |||
联系人 |
| 手 机 |
| |
电话/传真 |
| 电子邮件 |
| |
技术领域 | □ 种植业 □ 养殖业 □ 农副产品贮藏加工 □ 农林生态与可持续发展 □ 农村民生科技 □ 其他 | |||
技术需求主要内容及希望达到的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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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工作基础及可提供的保障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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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科技特派员 的具体要求或意向人员和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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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
说明:1.工作基础指需求单位具备的种养殖规模、技术水平、人才水平及配套设施等;
2.对科技特派员的具体要求指专业、职称、具有的研究成果及专利等,需求形式分
为个人、团队;
3.可另附页填写。
附件3
新乡市科技特派员申请表
基本情况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一寸近照 | ||
学历 |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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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具体到学院、系,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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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务/行政职务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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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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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单位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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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 |
| |||||||
意向 | 技术需求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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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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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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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技术专长、所承担过的主要科研项目、获得的主要荣誉(是团队的说明团队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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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单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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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申请人为个人、团队。团队申请表分别填团队负责人,团队其它成员基本情况可加附页。
2、本表要求A4纸打印,一式5份。
附件4
新乡市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
派 驻 协 议 书
(范本)
派驻单位(甲方):
派出单位(乙方):
科技特派员(丙方):
新乡市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工作小组办公室
年 月 日
根据《新乡市关于实施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的意见》(新科〔2009〕32号)有关精神,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派驻形式: 。甲方聘用丙方担任 市
县科技特派员。丙方作为乙方派出人员到甲方任
(企业、农村)科技特派员。协议期限 年,自 年 月至 年 月。
2、派驻期间,丙方在甲方任 ,主要任务为:
(1)
(2)
(3)
(4)
(5)
(6)
3、派驻期间,乙方确保丙方原职务、工资、待遇、岗位不变,工资、职务、职称晋升优先考虑丙方,丙方任期届满考核合格则视同完成乙方规定的工作量。
4、派驻期间甲方为丙方提供必须的生活、工作条件。
5、丙方应认真履行《新乡市关于实施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完成本协议商定的工作任务。乙方对丙方进行日常管理、检查监督和考核。
6、派驻期间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服务单位
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和丙方签订了技术保密协议的,双方必须
严格遵守。
7、有偿服务费及付款方式:
8、协议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
9、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10、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三方以及甲方所属省、市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工作小组办公室各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盖章) (盖章)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5
新乡市第三批科技特派员名额分配表
县(市、区) | 市级科技特派员(40个) | 县(市、区)级 科技特派员 (270个) | |||
企业 | 农村 | ||||
新乡县 | 2 | 2 | 30 |
| |
获嘉县 | 2 | 2 | 26 |
| |
辉县市 | 2 | 2 | 30 |
| |
卫辉市 | 2 | 2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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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阳县 | 1 | 2 | 25 |
| |
封丘县 | 1 | 2 | 25 |
| |
延津县 | 1 | 2 | 24 |
| |
卫滨区 | 2 | 1 | 15 |
| |
红旗区 | 2 | 1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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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野区 | 2 | 1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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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泉区 | 1 | 1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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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 | 3 | 1 | 20 |
| |
附件6
河南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小组
关于选派第四批科技特派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7-03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工作小组,郑州、洛阳、安阳、南阳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为全面贯彻科技部等《关于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的意见》和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等《关于实施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的意见》(豫科〔2009〕46号)精神,根据科技部有关要求和我省实际,决定选派第四批科技特派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规模
2012年拟选派5000名科技特派员(其中省级科技特派员200余名),深入到中小型企业和农村开展科技服务和创新创业工作。年底以前科技特派员派出到位,基本完成覆盖全省全部乡镇的任务。粮食科技特派员工作,另行安排。
二、选派原则和条件
(一)科技特派员的基本条件:
1、热心科技特派员工作,自愿到生产一线从事科技服务和创业。
2、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农村科技特派员一般要求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企业科技特派员一般要求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有科技成果转化需求的人员可优先选派。
3、具有扎实的相关产业领域专业知识以及较强研发、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4、身体健康,作风务实,学风正派。
(二)科技特派员选派形式:
科技特派员以选派科技人员个体为主,也可以采取法人科技特派员和团队科技特派员的形式。法人科技特派员是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法人服务地方、服务产业发展,与地方共同开展产学研的科技合作。团队科技特派员是由5人以上科技人员组成的科技服务团队,以科技特派员的身份帮助所派地培育一个产业或做大做强一个产业,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程的科技服务。科技特派员工作年限,一般为两年。
市、县级科技特派员的选派,可进一步拓宽选派渠道和范围,坚持“以人为本、双向选择”原则,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农林科技人员深入企业和农村开展创新创业服务。支持鼓励农业信息员、高校毕业生、掌握专项技能的返乡农民工、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大学生村官、离退休人员及企业人员,参与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行动。
三、征集需求
各省辖市根据本地发展需要,对企业和农村存在的科技需求进行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提出人才需求,经认真筛选后,组织填写需求登记表,并于8月15日前报送需求登记表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版。各地上报省级科技特派员人选数量可在分配名额的基础上,企业类和农村类各增加一个。省级高新区由所在市负责统一上报。
四、人员选聘
(一)省工作小组办公室根据人才需求计划,发布人才需求公告,并接受申请和报名。
(二)组织专家对省级科技特派员申请者进行筛选,提出初步推荐人选。
(三)用人单位与初步推荐人选协商,同意后签订派驻协议。
(四)上报推荐人选。组织填写《河南省科技特派员申请表》,并于8月30日前由各地统一报送《河南省科技特派员申请表》一式五份和《派驻协议书》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五)确定省级科技特派员,并颁发聘书。
请各地、各单位予以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联 系 人:黄永峰 高洪涛
电 话:0371-65990399 86231501
传 真:0371-65990399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省科技信息大厦2408、2409室
邮 编:45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