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第五批重点工业产品达标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直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2012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科〔2012〕125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进重点工业产品质量达标的实施意见》(工信部科〔2010〕65号)精神,省厅决定在全省开展第五批重点工业产品达标备案申报工作。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五批河南省重点工业产品达标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工信办〔2012〕45号)文件精神,市工信局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五批重点工业产品达标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达标备案的行业包括: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食品、有色、钢铁、化工、机械、建材、纺织服装、轻工、电子信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等14个行业。
  二、申报条件
  申请达标备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达标备案的重点工业产品其执行的产品技术标准必须满足相关强制性标准的全部要求。
  2、申报企业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建立运行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
  3、申报企业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能有效保证产品质量指标的一致性。
  三、申报资料
  企业在申请产品达标备案时,应提交以下文字材料:
  1、重点工业产品达标备案申请表(由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产品涉及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的正式文本;
  3、产品标准现行有效的证明及对标情况分析。包括相关标准检索情况,企业产品标准与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对标分析;
  4、法定检测机构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必须包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企业标准涉及的相应条款),产品检验报告应包括型式检验报告和产品最新检验报告。
  5、产品专利及获奖情况;
  6、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明材料;
  7、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8、用户评价及使用证明;
  9、企业自我保证声明。内容包括:企业对所提供的备案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声明和产品一致性声明,并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申报相关文件及表格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五批河南省重点工业产品达标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工信办〔2012〕45号)、河南省重点工业产品达标备案管理办法(暂行)》、《河南省重点工业产品达标备案考核评分细则》、《重点工业产品达标备案申请表》等文件表格另见相关文件。
  五、其他要求
  1、各县(市)、区和市直企业要高度重视达标备案工作,认真学习领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省厅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河南省重点工业产品达标备案管理办法》要求,认真把关,做好申报工作。
  2、根据《河南省工业化信息化厅关于印发落实质量立省企业主体责任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我市2012年重点工业产品达标目标任务数量不少于20个,因此,要求每个县(市)、区推荐重点工业达标备案产品2个,市直重点企业各推荐1个,于8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胶订成册)和电子文档报送市工信局科技科。
  联系人:岳彩军
  联系电话:3696832  15937390318
  电子邮箱:xxsgxjkjk@163.com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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