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公开征集2013年度河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化
项目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财政局,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共同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3年度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2013年的高新技术产业化资金项目要主要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新兴产业。对高成长性产业和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中的代表性项目可有重点地给予支持。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及项目符合《河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豫财教〔2012〕434号)的相关要求。
(二)申报项目的核心技术应当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内,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三年。
(三)根据《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同一项目已获得省科技经费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不同的省科技计划立项支持。企业已承担财政支持的项目逾期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请新的项目经费。
(四)申报材料分两部分书籍式装订成册,第一部分包括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与技术依托方的合作协议、项目技术情况的证明文件等。第二部分包括项目预算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省属企业通过省主管部门申报,其他企业通过所在地(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科技局、财政局申报。申报企业应于4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主管部门审核。
(六)省直主管部门、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科技局会同财政局对申报企业资格、项目条件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是否属于重复申报等进行审核(省财政直管县可不通过省辖市财政局审核推荐),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严格把关,突出重点,对技术含量高、带动作用大的战略新兴产业以及省级产业集聚区内的重点项目,要优先推荐。
(七)省主管部门、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科技局会同财政局对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项目出具推荐意见,将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及电子文档统一报送省科技厅,同时填报《2013年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经费预算申报汇总表》。
(八)相关资料可在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hnkjt.gov.cn)和省财政厅网站(http://www.hncz.gov.cn)查询下载。
三、项目受理安排
受理时间:2013年4月5日
受理地点:新乡市科学技术局 发展计划科
联 系 人:刘兴甲
联系电话:0373-5820680 1346225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