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自我声明

  一、企业基本信息
  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新航集团)是中航工业机电系统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于2004年10月29日,由新乡地区原四家航空工业企业(134、116、103、540厂)和新航公司整合组建而成。注册资本42844万元,国有独资,主要从事航空机载设备产品和汽车零部件的研制与生产。其他优势民品主要包括系列高精度金属丝、网、钢丝螺套、筛分检具、工业过滤元器件及过滤设备、风电设备、换热设备等。截至2013年底,新航集团总资产57.47亿元,固定资产净值12.79亿元,负债率77%,信用等级AA-,占地面积9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员工人数12346人。
  主导产品汽车滤清器、汽车动力转向器和汽车空调(含蒸发器/冷凝器)生产能力分别为1500万件、180万件和250万件,在全国几十家同行业中均名列细分行业三强。平滤公司是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滤清器分会理事长单位,平原牌滤清器获得全国驰名商标。豫新牌汽车空调获得河南省著名商标。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国百佳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市场占有率:汽车空调产品10.5%;汽车转向器产品6.8%;汽车滤清器产品10.8%。
  二、企业自我声明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是生产力水平的综合反映,是市场竞争力的集中体现,是消费者利益所在!
  我们郑重承诺:
  1.“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让诚信经营成为全体员工的共同理念和行为准则。
  2.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求,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坚决抵制以次充好、虚假宣传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3.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坚持不懈地加强技术创新和质量改进,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
  4.自觉接受消费者、政府和社会监督,支持行业自律管理,追求质量诚信作为企业发展不懈追求的目标。

                          201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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