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道路命名规划方案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道路命名规划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道路命名规划方案》经2014年12月1日第2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5日

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道路命名规划方案


  1992年7月,我市成立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随着高新区建设步伐不断加快,道路命名显得迫切和必要。城市道路名称,是地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社会的共享资源。根据地名管理法规规定,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单位进行多次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市地名办公室组织形成本规划方案。
  一、总体思路
  1.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新建、拟建道路按规范化、层次化的要求予以命名。东西走向的通称路,南北走向的通称街。
  2.坚持好找好记、方便群众的原则,以京广高铁为路段分界线,高铁以东为东路,高铁以西为西路。例如:德源东路、德源西路等。
  3.坚持与新乡市总体规划相统一的原则。例如:午阳路、静泉路等。
  4.坚持体现本区域特色原则。例如:高新路。
  5.市区内原有道路的延伸,经过高新区的仍沿用原来的道路名称。例如:华兰大道、新一街等。
    6.高新区内本次命名道路延伸出高新区的,在新乡市区范围内仍沿用本次命名道路的名称。例如:午阳路、新东大道等。
  二、道路命名
  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本次新命名道路13条,其中命名东西向道路6条、南北向道路7条。
  东西向6条道路分别命名为东振路、午阳路、德源路、静泉路、高新路、南二环路。
  南北向7条道路分别命名为关堤街、和兴街、白马街、新青街、新廉街、新儒街、新东大道。
  附件:1.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道路命名一览表
  2.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道路命名规划图新政文(2014)198号 附件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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