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29日

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2015年全国和省、市“两会”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消防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单位主责、全民参与、综合治理,深入开展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全面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扎实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有效预防和减少亡人火灾,全力遏制较大亡人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实现火灾形势总体平稳。
  二、工作时间
  2014年11月29日至2015年全国“两会”结束。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全面加强火灾防范
  1.严治重大火灾隐患。对前期全市排查发现尚未整改完毕的22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明确整改部门、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和资金,加快整改进度。对未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毕的,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和强制措施;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严格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监管。各行业系统要在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发现、督改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安监部门牵头开展对易燃易爆单位的检查;教育部门牵头开展对学校、幼儿园等的检查;民政部门牵头开展对养老院、福利院等的检查;卫生部门牵头开展对医疗机构的检查;住建部门牵头开展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检查;文化部门牵头开展对娱乐场所的检查;交通部门牵头开展对长途汽车站、公交车辆的检查;粮食部门牵头开展对粮食储存场所的检查;宗教部门牵头开展对宗教活动场所等的检查;文物部门牵头开展对文物古建筑、博物馆等的检查;旅游部门牵头开展对旅游景区、景点的检查。
  3.严抓社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发动社会单位广泛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自纠,督促加强日常管理,落实经常性防火巡查、检查制度,自觉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全市1333家重点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和消防控制室人员持证上岗制度,2014年年底前“户籍化”管理全部达标。35家火灾高危单位严格执行《河南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深入开展达标创建活动,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4.严密重要节点火灾防控。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关键时段的消防安保,持续开展“平安”系列专项行动。圣诞、元旦期间重点整治公共娱乐、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和宗教活动等场所火灾隐患。春节期间重点整治交通运输站点、集贸批发市场、物流仓储等场所火灾隐患。元宵节期间重点整治烟花爆竹燃放、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和文物古建筑、旅游景点火灾隐患。全国“两会”期间重点整治党政领导机关、事关国计民生的要害单位及在建工程火灾隐患。圣诞、元旦、元宵节期间,各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零点”夜查行动,集中排查夜间营业场所、烟花爆竹燃放区域,督促有关单位对重点部位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确保消防安全。
  5.严查消防安全薄弱区域。要重点针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单位、可燃物资集中场所以及进入生产经营旺季的玩具、电子、制衣、制鞋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定期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排查检查,实施联合整治。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群租房、沿街门店、午托班、“九小”场所等“乱点”区域消防安全监管,落实公安机关“一村一警”消防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加强居民小区、家庭消防安全管理,结合基层消防管理人员大培训工作,发动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等基层力量,进村入户指导群众排查火灾隐患,规范电动车存放和充电,教育引导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提醒群众开展“三清三关”活动。
  6.严惩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各级、各部门要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对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单位和场所,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予以临时查封;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数量不足、无证上岗的,依法处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违规存放电动车和为电动车充电,或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予以强制执行;对违禁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或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予以行政拘留;对“九小”场所、沿街商业店铺违规留宿超过2人的,予以彻底清理。
  (二)全面深化消防宣传培训
  1.全面开展媒体宣传。各级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要开设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专栏专版,在重要版面和黄金时段推出系列宣传报道。利用微博、微信、微视、手机短信等新媒体,开展系列消防“微互动”和“三微评选展播活动”,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利用户外视频、楼宇电视、电子显示屏等公共宣传资源,高频次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安全提示。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合理运用曝光手段督促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发动群众通过“96119”举报火灾隐患,并及时核查处理。
  2.广泛开展常态宣传。各级、各部门要针对冬季火灾特点,组织开展常态化消防宣传活动,大力普及冬季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燃放烟花爆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扎实做好“119”消防宣传月活动,重点推进实施“找火灾隐患、保家庭平安”专项行动。针对农民工、农村留守人员、孤寡老人和学生等群体,组织相关部门,发动消防志愿者、基层消防网格员,面对面开展消防安全帮扶服务。
  3.大力加强消防培训。要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消防服务等方式,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下基层、进单位”服务活动,并利用住建、人社、安监部门培训平台,加强对农民工等对象的消防培训。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发动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社会单位自觉开展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岗位适应能力的培训。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每周组织人员到重点单位、街道、社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三)全面做好灭火应急救援
  1.深化冬季练兵工作。各级消防部队要广泛开展冬季大练兵活动,大力开展全勤指挥部和整建制中队实战化训练,提高初战控火、人员搜救、火场供水等能力。结合辖区水源情况,合理划分供水片区,制定区域联片应急供水保障方案,春节前,消防支队、大队分别组织1次多队协同作战供水训练。加强高层、地下、商市场等火灾扑救技战术的研究,完善力量编成和处置程序,提高内攻近战能力。
  2.强化实地熟悉演练。各级消防部队要对辖区重大危险源全部普查一次、熟悉一遍、演练一遍,尤其是结合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特点,组织官兵深入辖区重点单位、节庆活动场所、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区域进行实地熟悉和演练,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消防大(中)队每周、支队每月至少组织2次熟悉;大(中)队每周、支队每半月至少组织1次多力量无预案随机拉动联合演练,提高实战能力。
  3.严格落实战备执勤。各级消防部队要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制度,及时调整充实灭火救援一线警力。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消防支队停止休息,全员参与检查和值班备勤。加强对消防车辆装备器材的技术巡检和检查维护,健全落实社会联勤联动保障机制,提高应急保障能力。一旦发生火灾,能够一次性调集充足力量和装备,快速有效处置。消防支队全勤指挥部要按照扁平化指挥体系遂行作战,切实将火灾救早、灭小。
  4.加强消防供水设施建设和维护保养。要建立市政消火栓等消防供水设施维护保养机制,明确建设、市政、供水等相关部门职责,推动责任落实。各执勤消防中队要对辖区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全部调查、测试、维保一次,逐一登记,修订水源图册。消防支队要组织相邻消防中队对市政消火栓等消防供水设施进行交叉互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冬季风干物燥、气候寒冷,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人流物流多、节庆活动多、燃放烟花爆竹多,引发火灾特别是亡人火灾的风险剧增。各级、各部门尤其是领导同志务必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对消防安全形势进行一次全面分析研判,制定详细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明确具体职责任务,迅速部署落实,开展全方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级政府要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作为年度消防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大分值比重,推动责任落实。
  (二)加强督导,狠抓落实。各级政府、各行业部门要建立领导分片制度,完善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适时开展暗访、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挂牌督办,跟踪督促整改;对火灾多发、高发地区和工作落实不力的地区,派出工作组进行实地帮扶。各地也要经常暗访检查工作落实情况,适时开展专项督察。
  (三)严格问责,确保实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凡问题较多、工作不负责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单位领导实行诫勉谈话。凡因工作落实不力,导致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实行责任倒查。凡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各县(市)、区,市直部门制定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请于12月10日前报市消防支队,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上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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