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开展2015年度新乡市科普传播工程项
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科普工作,提升区域科普能力,促进科普事业发展,依据《新乡市科普传播工程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征集2015年度新乡市科普传播工程项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市乡镇和社区。
二、申报类别
1.农村科普传播工程:重点向科技意识较强、积极性较高、有一定资源优势和技术需求的地区倾斜。
2.社区科普传播工程:选择有一定科普活动基础的社区,通过项目的实施,能够使居民群众在提高公民科普素质方面,达到示范推动的作用。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新乡市科普传播工程项目必须符合科普益民和示范引领的要求,同时严格限定在《新乡市科普传播工程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范围内。
2.2105年度新乡市科普传播工程项目的筛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各县(市)、区推荐上报的项目由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筛选立项。项目申报以乡镇、社区(或居委会)为单位,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推荐。原则上每个县(市)、区申报不超过2项。
3.2015年度新乡市科普传播工程项目的实施时间原则上以一年为限。项目实施单位及承担单位,必须按照《新乡市科普传播工程实施合同》开展活动,对开展活动详细内容、图片资料进行实时登记保存(农村类由乡政府监督并确认),每月将活动情况用电子版方式报市科技局社发科。
四、申报时间
1.各申报单位按要求认真填写《新乡市科普传播工程项目申报书》,并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经所有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盖章后,统一报送新乡市科学技术局社会发展科(人民路与新二街东南角50米处),同时提交相应电子文档,邮件:[email protected]
2.2015年度新乡市科普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3 月31日。
五、联系方式
社会发展科 联系人:付自强 联系电话:5820665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