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意见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王小平市长代表市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并明确到各相关单位。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对本单位的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及具体责任人,制定工作进度目标,认真组织落实,确保按计划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各单位工作进度目标要于2015年4月30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备案。
  二、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于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工作进展情况,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阅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以书面形式分别报送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政府办对口业务科室(电子版通过政府办公资源网上报)。
  三、各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将纳入2015年度全市政务督查台帐。市政府督查室每月对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并适时就有关工作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进展较快的单位予以表扬,对进展较慢的单位提出批评。每季度、半年进行综合评价,对进展慢的单位由分管副市长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年终进行总体评价,对工作完成较好的单位通报表彰,对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通报批评,并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市监察机关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5日

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意见


  一、在经济运行上下功夫,推动经济发展提质增效
  坚持长短结合,稳定经济运行,防控金融风险,搞好企业服务,不断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1.加强要素协调供给,帮助优势企业扩大生产,帮扶暂时困难的企业走出困境,推动过剩产业改造升级和兼并重组;对企业反映集中的资金、用工等问题,要一对一搞好服务。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人行新乡中心支行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2.全面落实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各项措施,努力破解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难题,开工建设公村城中村改造等20个项目,建设安置房1.8万套;优化房地产结构,促进房地产业与文化、旅游、养老等产业融合发展。
  牵头单位:市住建委
  责任单位:市房管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3.严厉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抓好农信社等不良贷款清收,打造诚信环境,增强银企互信。建立完善银企对接长效机制,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加大直接融资比重,新三板挂牌企业达到10家以上。
  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
  责任单位:市银监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地税局市工信委人行新乡中心支行市农信社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4.全面加强对担保理财投资类公司经营监管,依法依规、全力做好全顺、腾飞等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工作,最大限度挽回群众损失。
  牵头单位:市处非办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5.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企业的主体地位,发挥驻新高校和科研院所作用,启动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行动计划,完善校地对接机制,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实施重大科技专项10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20项,专利申请量突破3700件。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6.加强企业家交流培训,帮助企业提升发展战略,提高管理水平和应对能力。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7.把质量强市建设作为推动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深入实施名牌战略,争创省名牌产品10个,争取通过“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验收。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二、在产业集群上下功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坚持存量调整与增量提质并重,加快实施电池及电动车、生物与新医药等千亿产业培育行动计划,实施重点突破,加快转型升级。
  8.争取电池及电动车产业实现新突破。抓住被列入国家新能源材料及电池材料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的机遇,力争通过富士康项目的引进与实施,整体盘活电池及电动车产业,打造国家级产业基地。抓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确保通过国家考核。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9.争取生物与新医药产业实现新突破。抓住药号转移和创新药审批的机遇,加快华兰生物、双鹭药业两个百亿园区发展和单克隆抗体、重组人血白蛋白等新产品开发,推动生物与新医药产业加快发展。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10.争取北斗产业实现新突破。抓住信息经济特别是北斗产业发展机遇,外引杭州中导公司投资建设北斗产业园,内联22所、新飞电子等企业,加快培育北斗产业集群。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牧野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11.争取服务业新业态实现新突破。发挥“两区”的载体和引领作用,滚动实施80个服务业重大项目,依托互联网、现代信息技术发展服务型制造、微电商等新业态,推动服务业扩量提质,服务业增加值增长8%以上。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12.争取大健康产业实现新突破。抓住国民消费升级的机遇,依托南太行旅游、全市医疗等资源优势和封丘县“中国长寿之乡”等品牌优势,加强与西部控股等企业的对接合作,努力打造河南省养老健康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尽快把南太行建成国家一流的休闲度假区。全市接待游客人数增长10%,旅游总收入增长13%。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南太行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辉县市、卫辉市、封丘县政府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13.抓好新乡市云计算中心建设和运营,提升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以智能制造为切入点,培育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促进“两化”深度融合。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
  三、在整合提升上下功夫,提高区域经济聚合度
  把城镇作为区域经济整合提升的重要聚合点,强化基础提升、交通先行、“两区”带动、产城融合,提升整体竞争力。
  14.谋划推进重要经济“带”。按照“借势航空港、共建大都市、承担大功能、形成大合力”要求,加快郑新融合发展。全力争取我市与“米”字形快速铁路相关项目纳入国家盘子,推进郑州地铁与新乡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连接线前期工作,抓好平原示范区、金水(获嘉)产业新城建设。编制以新乡、郑州黄河两岸为主的生态经济产业带规划,加强与沿黄城市对接,争取将沿黄经济产业带建设纳入全省战略。逐步培育郑新、沿黄“十”字经济带,在全省组合型大都市区建设中分担更大功能,发挥更大作用。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原阳县、获嘉县政府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15.强化规划在城乡建设中的龙头作用,加快河湖水系连通规划等各类规划编制和完善,为建设靓丽城市打下基础。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水利局市河渠办
  16.推进道路互联互通,新建和改造28条城市道路,加快推进平原路东延和牧野路北延,谋划国道107新乡段东移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为大东区整体建设、铁西区域开发、凤泉区与中心城区融合创造条件,提高城市聚合度。
  牵头单位:市住建委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各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17.把市商务中心区作为拉大城市框架、完善城市功能的重要板块,完成各类规划编制,加大招商力度,培育发展金融服务、总部经济等新业态。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18.推动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大力开展市容环境重点整治,突出抓好占道经营、建筑垃圾、违法建设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和规范物业管理,全力推动城市管理工作步入长效化轨道。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各区政府
  19.抓好县城发展,要借助“两区”建设,加快旧商业街区和城中村改造,完成拆迁235万平方米,完成“两区”建设投资60亿元,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强化“一基本两牵动三保障”,将县城打造成为农业人口转移的主要载体。
  牵头单位:市住建委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政府
  20.突出承接转移、集群发展、完善配套、创新体制、产城互动,推动产业集聚区提档升级,力争超百亿元产业集聚区达到8家以上,就近转移就业50万人以上。加快平原示范区副中心城市、高新区、经开区发展,打造我市区域经济和长远布局的重要支撑。支持靠近中心城区的专业园区调整发展方向,推动达到标准的专业园区晋升产业集聚区。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21.抓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重要机遇,优化各类用地布局,积极争取上级用地指标,拓展发展空间。牵头单位:市国土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四、在三农工作上下功夫,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强化“一稳两转”,通过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两手”发力,推动农业发展走出新路子。
  22.促进稳粮转型增效。深入实施高标准粮田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和都市生态农业发展“三大”工程。做好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持续推进以小农水重点县、灌区节水改造、中小河流治理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建设,新增高标准粮田40万亩,粮食产量稳定在80亿斤以上;新增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产业化集群3个;稳步推进都市农业生态圈建设,培育农业新业态。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新创建标准化养殖场50个。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安全抽检合格率达96%以上。
  牵头单位:市农牧局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发改委市粮食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23.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农业企业等多种经营主体,逐步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培育3家以上省级家庭农场;支持供销、邮政系统发展农资连锁经营,健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机制。
  牵头单位:市农牧局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供销社市邮政公司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24.强化科技支撑。抓好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加快农业科技联盟创建,实施10个以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利用农业科技资源优势,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推动农业“接二连三”,提升农业附加值。
  牵头单位:市农牧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科院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五、在项目建设上下功夫,增强发展后劲
  深入实施招商引资和项目带动战略,落实项目识别、审批、推进及督导等工作机制,提高引进项目的科学性、精准性、安全性和转化率。
  25.提升招商引资工作水平。更加注重招大引强、招新引高、招才引智。围绕主导产业,抓好以大健康为龙头的旅游医疗服务、天光科技为龙头的电子信息、百威啤酒为龙头的食品加工等产业集群招商,力争省级产业集聚区各引进1个10亿元以上的产业集群项目。更加注重与各类商会、协会和沿海开发区、产业园区合作,发挥企业的招商主体作用。全年签约亿元以上项目80个以上,开放型经济指标位居全省前列。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旅游局市卫计委市工信委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26.完善拓展新乡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功能,构建开放平台体系。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新乡海关新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7.强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在产业集群培育、健康养老、基础设施等领域谋划实施10大工程项目包,全力攻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实施亿元及以上项目600个以上,完成投资900亿元。要借助“十三五”规划编制,谋划好事关全局的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争取一批项目列入国家和省规划。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28.完成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主体工程,确保6月底前市区居民吃上优质丹江水。
  牵头单位:市南水北调办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辉县市、卫辉市、获嘉县、新乡县、凤泉区、卫滨区、红旗区、牧野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六、在深化改革上下功夫,释放发展活力
  积极跟进落实中央、省出台的改革举措,确保第一批269项重点改革任务落实。
  29.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继续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深入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强力推进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深入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努力打造最好的投资环境。
  牵头单位: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30.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整合现有涉企发展资金,研究设立我市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用有限的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积极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PPP模式示范项目,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建设运营。突出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推动政府投融资公司转型发展。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住建委新乡投资集团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31.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抓好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目录,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全部公开预决算。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扎口管理等机制。抓好“营改增”试点政策落实,逐步将建筑业、金融业、生活性服务业等纳入试点推行。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地税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32.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让农民吃上定心丸;引导和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避免“非粮化”,坚决禁止“非农化”;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拓展交易品种,以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林地经营权为主,逐步把农村沉睡的资产变成流动的资本。加快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各项工作,努力解决改革成果碎片化问题。
  牵头单位:市委农办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市国土局市房管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七、在改善民生上下功夫,大力发展社会事业
  经济越是下行,财力越是紧张,越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突出位置。
  33.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动城乡居民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完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加大治理欠薪和打击非法中介力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34.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探索建立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努力让每个身处困境者都得到关爱。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妇联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35.抓好已建成保障性住房分配入住。
  牵头单位:市房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36.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用三年时间,在主城区新建4所初中、12所小学;到2016年,全市新建、改扩建幼儿园301所,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到88%,基本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大力推进农村学校标准化建设,努力解决农村中小学师资力量匮乏问题;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加快职业教育发展,支持驻新高校壮大。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编办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37.提升群众健康水平。加强基层医疗人才培养和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扩建改造2个县级医院、5个乡镇卫生院、200个村卫生室;抓好中心医院东区医院、市健康管理与康复中心、河南省干细胞与再生医学产业基地等项目建设。积极推进结防所、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牵头单位:市卫计委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38.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增强人民体质。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39.加强环境保护。抓好蓝天工程、碧水工程和乡村清洁工程实施,完成“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继续加大燃煤锅炉拆除改造力度,开工建设10个污水处理厂,推进6个公园改造提升,抓好重要河道及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完成林业生态建设11万亩,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0平方公里,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让美丽与发展同行、生态与文明共进。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国土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40.健全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加强出租车行业专项治理,净化客运市场,提高服务质量。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
  41.加快免费开放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进程,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42.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深入推进富有新乡特色的军民融合发展路子,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43.着眼“双安”、推进“双治”、强化“双基”,加快传统社会管理向现代社会治理转变。推动社会矛盾调处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落实阳光信访、依法逐级走访等信访制度改革措施,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人民团体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妥善化解困难行业、金融及社会领域积累的风险,坚决守住底线。支持应急产业发展,强化应急管理。
  牵头单位:市综治办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44.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强化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市政府食安办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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