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市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经研究,市科技局决定开展2015年度新乡市创新型科技团队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符合《新乡市创新型科技团队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所列各项基本条件。
2.新乡市创新型科技团队按照财政隶属关系申报,财政隶属关系属于市直部门(单位)的通过市直部门(单位)申报;财政隶属关系属于县(市)、区的分别通过所属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申报;平原示范区、高新区、经开区通过各区管委会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申报。
3.联合组建新乡市创新型科技团队时,各专业领域在研究内容、技术路线等方面要有较高的关联度,不得临时拼凑。已通过省级认定的河南省创新型科技团队不再重复申报。
4.项目申报材料经市直部门(单位),各县(市)、区,平原示范区、高新区、经开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经同级财政(务)部门审核,在计划申请书上签章后报送市科技局。
二、申报材料
1.申报创新型科技团队须填报《新乡市创新型科技团队申请书》(见附件1、2)。
2.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无虚假信息。申报时需一并提供申报单位的项目申报廉政责任承诺书(见附件3)。
3.《申请书》与附件材料均用A4纸打印,合并装订。上报材料一式3份,并报送电子版。
三、受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2015年9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受理地点:新乡市科技局对外科技交流中心(479房间)
联 系 人:张桂芬、张怡、邵丹华
电 话:5820690
附 件:1.新乡市创新型科技团队项目申报指南.doc
2.新乡市创新型科技团队申请书.doc
新乡市科学技术局
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