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新晋高速公路项目遗留问题的解决,确保新晋高速PPP项目实施,决定成立新晋高速项目前期工作指挥部和专项工作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名单
指挥长:周 建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指挥长:刘尚进 市政府副市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主任:牛守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主任:刘 勇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冯 晖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荆汝大 市财政局局长
张文慧 市发改委主任
成员:杨军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常德强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李分顺 市财政局副局长
石秀田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新强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反渎职侵权局局长
闫跃平 市监察局副局长
郑长武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新民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韩喜国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何公意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副主任
马长杰 市工商局副局长
任春明 市环保局副局长
李良才 市信访局副局长
李培金 市发改委副调研员
赵文中 市审计局副调研员
刘文田 辉县市政府副县级干部
王振锋 凤泉区政府副区长
指挥部下设专项工作组,负责新晋高速遗留问题处置和PPP项目推进工作
组长:牛守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刘 勇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冯 晖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李分顺 市财政局副局长
郑长武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专项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郑长武(兼),专项工作组成员由各单位委派一名副科级以上干部专项负责本单位所承担工作,原则上脱离原岗位工作,实行集中办公。专项工作组根据工作要求可安排实行分区段集中办公。
成员:李新民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赵庆祯 市交通路政管理处处长
刘鸿昌 市政府法制办经济法律事务科科长
张志成 市发改委基金办书记
张文杰 市公安局犯罪侦查支队案审大队长
王震修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政府采购科科长
徐 珂 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赵海臣 市检察院副科级检察员
马燕明 市财政局经建科副科长
赵 铮 市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科副科长
高 鹏 辉县市高速办主任
耿拥军 凤泉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二、指挥部、专项工作组主要职责及成员单位责任分工
(一)指挥部工作主要职责
1.负责项目的整体组织及协调工作;2.负责项目操作各阶段工作的审查和决策;3.负责就新晋高速项目为市政府提供决策建议;4.负责对重大事项的审核认定及相关重要文件审批;5.对新晋高速工作部署安排,明确工作职责,督导推进,督导考核。
(二)专项工作组主要职责
1.为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专家团队(简称“省专家团队”)的尽职调查工作提供基础资料;
2.协助、配合省专家团队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对尽职调查工作提供司法、行政支撑;
3.对省专家团队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和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方案进行评审;
4.协调相关部门执行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方案;
5.新晋高速PPP项目相关文件(包括物有所值报告、财政可承受能力报告、实施方案、项目合同等)的修订工作和评审工作;
6.新晋高速PPP项目的立项、评审、询价、采购等工作;7.新晋高速PPP项目的合同签订、实施与监督工作等。
(三)指挥部成员单位责任分工
1.市政府法制办负责法律咨询论证,负责对项目《特许经营权转让协议》等相关合同协议及项目涉及的重要文件的法律审查,负责各相关程序环节及内容的法律把关,参与项目的合同谈判;
2.市财政局会同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物有所值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负责落实项目政府采购财政部门职责,负责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补贴的支付和绩效评价等工作,参与项目建设成本的监审等,为新晋高速项目前期工作指挥部和专项工作组提供经费保障;
3.市发改委负责项目设计、实施方面的许可、批复等;
4.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担任招标主体引进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合同谈判,经市政府授权负责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并负责对项目公司运营的监管;
5.市审计局负责组织本项目资产的审计工作;
6.市公安局负责项目所涉刑事案件的证据提取和案件办理等工作;
7.市检察院负责项目所涉司法案件的调查侦查起诉等工作;
8.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负责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要求提供相关服务;
9.市环保局负责项目建设与运营周期内的环保指标监管;10.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项目所涉用地问题的协调等;11.市委宣传部负责对舆情的收集、分析、沟通、处置与宣传工作;
12.市信访局负责处理信访稳定处理工作;
13.市工商局负责原项目公司注册资料的提供,负责新业主重新注册项目公司手续办理;
14.市监察局负责项目全程操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监督等;
15.辉县市、凤泉区政府负责组织协调解决辖区内与新晋高速相关的问题;
16.各单位负责完成市委、市政府、指挥部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新乡市人民政府
201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