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新乡市委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文件精神,加强我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根据《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和《新乡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我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申报2015年度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进行了评审。按照专家评审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工作程序,近期将进行现场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现场核查时间
1. 现场核查时间:9月中上旬;
2. 现场核查单位名单和具体时间提前另行通知。
二、现场核查内容
1.研发中心整体建设情况:中心机构、场地、中试和培训基地等情况;
2. 研发仪器设备情况;
3. 制度建设情况: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等情况;
4. 取得的科技成果、科研经费使用等其他情况。
三、工作要求
1.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负责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2. 各申报单位按照现场核查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 现场核查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
四、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赵 锋 黄佩华 联系电话:5820680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