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2015年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2015年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新乡市2015年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19日

新乡市2015年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豫政办〔2015〕42号)和《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督导体系的通知》(豫依法行政领办〔2015〕8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具体部署,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严格执法责任追究,实现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为幸福新乡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提高认识,抓好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好学习培训工作。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认真制定学习培训方案,抓好组织实施。要把《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豫政办〔2015〕42号)作为2015年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2015年执法人员换证培训考试范围,培训要坚持执法人员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原则,灵活采取案例教学、专题辅导、举办讲座、互动交流等方式进行;各县(市)、区政府要抓好本地区的骨干培训;市政府各部门要在明确本系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具体措施的基础上,抓好本系统的培训。要通过加强学习培训,明确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主要环节和工作要求,提高严格法律法规实施、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的意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二是广泛进行宣传。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加强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通过报刊、电视台、电台、互联网等媒体,灵活采取制作宣传栏、宣传板块或网站浮动图标、悬挂标语、开通微博及微信平台等方式,深入宣传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要通过广泛宣传,加强各级领导干部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责任意识,增强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提高社会公众了解、配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执法责任,全面梳理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在2005年梳理执法依据的基础上,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以及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进一步修订行政执法依据,列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具体行政行为的实施依据、范围及具体执法事项。在梳理过程中,不得增加或者扩大行政执法权限,不得以规范性文件作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执法依据。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梳理执法职权情况,把本部门的法定职权逐项分解落实到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尽快形成有利于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科学合理、协调配合的职权配置体系。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及职权配置情况,依法确定内设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责任,明确具体执法责任的主体、期限等。
  (三)落实执法责任,严格执行各项行政执法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进一步完善具体行政行为的执法程序,结合梳理的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和执法实践,制定科学规范的行政执法流程图,优化执法权力运行程序,简化行政相对人办事环节,提高运行效能。同时,继续深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积极探索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其他执法行为裁量权,制定相应的裁量基准,规范裁量标准、条件、种类、幅度和方式等。各级政府要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认真做好2015年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换证工作,未参加培训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申请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探索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的记录、跟踪、监控,并积极推进执法信息公开,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公示制度。
  (四)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执法责任追究。各县(市、区)、各部门对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行为,要根据造成后果和影响的轻重程度,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规定,追究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对依法依纪应当采取组织处理措施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对依法依纪应当追究政纪责任的,由任免机关、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工作督导
  建立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督导体系,并依托“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督导平台”(设在新乡市政府法制网,以下简称“督导平台”),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工作推动进度、完成情况及工作成效进行公布、统计、分析,对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存在的问题进行定期通报、相互交流,确保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一)督导对象和内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根据工作要求,开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项工作情况。
  (二)督导方式方法:市政府法制办具体实施督导工作,主要通过新乡市政府法制网,宣传发布全市工作动态。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进度,向新乡市政府法制办报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信息,按时将推进工作的文件、照片、视频等资料成果报送至市政府法制办。
  (三)督导结果运用:市政府法制办要对日常督导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于工作创新、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对于行动迟缓、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并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同时,要把日常督导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作为评定依法行政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规范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行为的基本要求、刚性要求,是一项兼具系统性、日常性、动态性的工作。各级政府要把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扎实做好工作部署,建立本地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督导体系,真正做到与依法行政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监督作用,具体承担组织协调、宣传培训、评议考核、督导检查、经验推广、调查研究等职责,研究制定本地区年度工作推进方案,并定期召集相关部门,总结、沟通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做好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关工作。
  附件: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督导体系细则(县、市、区政府)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督导体系细则(市政府各部门)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2015年督导事项(县、市、区政府)
  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2015年督导事项(市政府各部门)
  5.政府行政执法权力清单(样式)
  6.部门行政执法权责清单(样式)
  7.行政执法流程图(样式)
  8.制定、修订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情况统计表
  9.新乡市行政执法监督微信群二维码
  新政办(2015)92号 附件1-9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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