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5〕60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为切实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现就贯彻《通知》精神提出以下意见,各级、各部门务必要抓好落实。
  一、坚决支持统计生产方式变革
  各级政府要按照《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的要求,将统计工
  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不断推进统计信息资源共享。尤其是
  要将统计信息化纳入本地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进一步加强各级统计部门信息网络、计算机机房和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为统计联网直报提供技术保障与支撑,以有效杜绝统计调查中间环节可能存在的人为干扰。面向单位的调查,要加快实现全部由调查对象通过联网直报平台直报数据;面向公众和市场的调查,要加快实现全部由调查员手持电子终端设备现场采集并通过网络直报数据。要积极督促联网直报企业配备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所需的信息技术设备,保障企业独立、真实上报统计数据。
  要进一步加强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依法具有审批、登记职能的编制、民政、税务、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及时向同级统计部门提供统计所需的单位资料,确保名录库中的单位不重不漏,基础信息准确完整。同时,工信、发改等职能部门,若在工作过程中真实掌握某些企业已达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以及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标准而实际上并未进入统计相应企业库的,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反映给各级党委、政府,由各级党委、政府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督促相应企业尽早及时进入规模以上或限额以上企业库。
  进一步加强统计数据报送机制,各级政府的财政、税务、电力、金融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向统计部门提供统计资料、数据,支持促进统计业务的开展。
  二、坚决夯实统计工作基础
  各级政府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基层统计网络,不断健全统计组织体系,充实统计力量,保障统计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明确负责统计工作的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要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工作。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等各类经济功能区,负责统计工作的机构,配备与工作任务量相适应的统计人员。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和统计任务需要,设立统计机构或明确承担统计工作职责的机构,配备相适应的统计人员,不断提高统计工作水平。要严格执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所有统计人员,全部要求持证上岗;同时,不断加大统计人员培训力度,切实提高统计人员素质,为源头数据质量提供可靠保障。
  各级、各部门要加快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步伐,指导企业建立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建立健全数据采集、审核、查询、汇总、上报和资料管理等各项统计工作制度,规范统计业务流程,准确及时填报统计数据。
  三、坚决清理违背统计法律、法规文件
  统计部门最根本的任务就是提高统计能力,实事求是反映各地在党和政府领导下取得的经济社会发展实绩。各级、各部门要分清职责,认真清理违背统计法律、法规精神的文件。对直接给企业下达经济指标并诱导、要求企业按指标报数的文件,要求企业在上报数据前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以及将统计部门列为经济增长、居民收入、节能降耗等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第一责任单位的文件,必须坚决予以废除。
  四、坚决查处统计弄虚作假行为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树立法治观念,在法律框架下进一步增强规矩意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统计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实事求是,谋事要实,创业要实,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不得自行修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及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对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要进一步强化执法检查,加大统计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对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经查实,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针对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介予以曝光。针对出现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地方,要依照《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约谈政府主要负责人。
  各级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统计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做好统计弄虚作假案件的查处工作。
  五、坚决加强统计工作领导力度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统计管理体制,支持统计改革和统计建设,认真解决统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统计工作顺利开展、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作用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各部门要着力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加强统计科学研究,不断提高部门统计工作质量和水平。各级统计部门要继续坚持依法统计,积极推进统计改革创新,加强统计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统计能力,努力提升统计工作科学化、现代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坚实统计支撑。
  以上意见,望遵照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8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