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驻新高校、医院(科研处)科教科,各有关单位科研处:
为加强重点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管理,根据新乡市重点科技攻关计划管理办法,新科〔2013〕68号文件有关要求,对市本级重点科技攻关计划项目进行验收。
望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对延期的2012、2013年的重点科技攻关计划项目,今年必须验收,否则,将终止该项目。
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填写新乡市重点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和项目验收报告编写提纲,对项目取得的科技成果(包括成果鉴定、专利、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以及撰写的论文论著和研究报告等)可附后,一式三份,书籍式装订,于2015年11月5日前报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