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市区河渠截污治污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市区河渠截污治污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乡市市区河渠截污治污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18日

新乡市市区河渠截污治污工程实施方案


  按照《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城市河流清洁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2015〕4号)和市政府工作安排,为改善城区河流水环境质量,建设人水和谐的生态宜居城市,特制定新乡市市区河渠截污治污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统一规划、突出重点、综合整治的要求,坚持疏堵结合、站网一体、雨污分流原则,对市区5条河流和10条斜沟实施截污治污,改善水系环境,提升排水功能。力争通过3年时间完成市区河渠截污治污工程,为形成“水清、岸绿、景美、流畅”的水系景观创造条件。
  二、主要任务
  新乡市市区河渠截污治污工程以整治污水直排、实现雨污分流为重点,分年度、有重点开展六大专项行动,总投资约11.69亿。
  (一)河渠沿线排污口整治。对卫河、人民胜利渠、西孟姜女河、东孟姜女河等四条河流89个排污口进行整治。
  (二)河渠截污管道工程。对人民胜利渠、西孟姜女河、东孟姜女河、镜高涝河等4条河流新建22070米沿线截污管道,将直排入河的污水进行截留,纳入沿河截污管道,经市政污水管道传输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沿河泵站、闸门改造工程。对卫河、人民胜利渠沿线8座雨水泵站的水泵、闸门等附属配套设施进行更换,对市区11座污、雨水泵站变压器进行更换,对镜高涝河两座闸门闸板等设施进行维修。
  (四)斜沟清淤、改造工程。对卫河沿线9条斜沟和西孟斜沟共10588米近期进行清淤,远期将原断面改造成钢筋混凝土箱涵和钢筋混凝土管道。
  (五)市区雨水泵站及收集管网建设。新、改建10座雨水泵站、建设25889米雨水管网特别是进水主干管网,从硬件上完善雨水管网泵站系统建设,并逐步配合老城区改建进行雨、污水分流改造。
  (六)市区污水泵站及收集管网建设。新建5座污水泵站和15620米污水收集管网。通过新建污水收集管网将污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系统中以达到雨污分流的目的,进而通过新建污水泵站的提升将收集来的污水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再排入受纳水体。
  三、责任分解和完成时限
  (一)河渠沿线排污口整治。
  1.老泵站排污口(共16处)整治工作,市住建委、新乡投资集团负责,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等单位配合,对卫河沿线11个,人民胜利渠沿线3个,东孟姜女河沿线2个共计16个老泵站排污口进行前池改造和雨污分流改造。市住建委于2015年12月前完成项目招标、设计工作,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的施工、验收工作。
  2.居民排污口和雨水自流口排污口整治工作,由卫滨区、牧野区、红旗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规划局、市环保局等部门配合,对73处排污口进行整治。
  其中由卫滨区政府负责,市规划局、市环保局等单位配合,对辖区内人民胜利渠沿线7个,西孟姜女河沿线10个,共计17处排污口进行整治。卫滨区政府于2015年10月30日前完成沿线污、雨水管道普查任务;对污水管道误接雨水管道造成排污情况,在2016年3月30日前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实现污雨水分流;对市政污水管网尚未铺设区域的沿河居民排污口,在河渠截污管道修建完成后接入沿河截污管道,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封堵。
  由牧野区政府负责,市规划局、市环保局等单位配合,对辖区内卫河沿线25个,东孟姜女河沿线3个,共计28处排污口进行整治。牧野区政府于2015年10月30日前完成沿线污、雨水管道普查任务;对污水管道误接雨水管道造成排污情况,在2016年3月30日前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实现污雨水分流;对市政污水管网尚未铺设区域的沿河居民排污口,在河渠截污管道修建完成后接入沿河截污管道,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封堵。由红旗区政府负责,市规划局、市环保局等单位配合,对辖区内人民胜利渠沿线2个,东孟姜女河沿线22个,共计24处排污口进行整治。红旗区政府于2015年10月30日前完成沿线污、雨水管道普查任务,对污水管道误接雨水管道造成的排污情况,在2016年3月30日前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实现污雨水分流。对市政污水管网尚未铺设区域的沿河居民排污口,在河渠截污管道修建完成后接入沿河截污管道,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封堵。
  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等单位配合,对辖区内东孟姜女河沿线4处雨水自流排污口进行整治。对市政污水管网尚未铺设区域的沿河居民排污口,高新区管委会于2017年6月30日前在河渠截污管道修建完成后完成封堵。
  (二)河渠截污管道工程
  1.人民胜利渠(外环路—炮团排水口)新建截污管道工程。市河渠办、新乡投资集团负责,市住建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等单位配合,2015年12月30日前组织完成项目的招标、设计、清表和拆迁侵占河渠绿线范围内障碍物等工作,为截污管道建设提供条件,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的施工、验收工作。
  2.西孟姜女河(西孟分污泵站—洛丝潭)新建截污管道工程。市河渠办、新乡投资集团负责,市住建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等单位配合,在2017年12月30日前完成项目的招标、设计、清表和拆迁侵占河渠绿线范围内障碍物等工作,为截污管道建设提供条件,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的施工、验收工作。
  3.东孟姜女河(新荷铁路—上焦庄)新建截污管道工程。市水利局、新乡投资集团负责、新乡县政府,市住建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等单位配合,市水利局在2016年5月30日前完成项目的招标、设计、清表和拆迁侵占河渠绿线范围内障碍物等工作,为截污管道建设提供条件,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项目的施工、验收工作。
  4.镜高涝河新建截污管道及橡胶坝建设工程。卫滨区政府、新乡投资集团负责,市住建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等单位配合,2017年12月30日前完成项目的招标、设计和拆迁、清表等工作,为截污管道建设提供条件,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建设、验收工作。
  (三)沿河泵站、闸门改造工程
  市住建委、新乡投资集团负责对卫河、人民胜利渠沿线8座雨水泵站的水泵、闸门等附属配套设施及市区11座污、雨水泵站变压器进行更换,2015年9月30日前市住建委对需改造泵站进行进一步的调查摸排,核实需更换的泵站配套设施,2015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招标、设计等工作,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建设、验收工作。市河渠办、新乡投资集团负责对镜高涝河上两座闸门闸板等设施进行维修,防止污水因闸门漏水入河。2016年6月30日前由市河渠办完成镜高涝河两座闸门的维修。
  (四)斜沟清淤、改造工程
  由牧野区、红旗区、卫滨区政府、新乡投资集团负责,市住建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等单位配合,对卫河沿线9条斜沟和西孟斜沟共10588米进行斜沟清淤、改造。
  红旗区政府在2016年2月30日前完成孟营斜沟(红旗区段)、饮马口斜沟、公园内地下斜沟、南环城河斜沟、北环城河斜沟、东环城河斜沟、孟姜女河斜沟清淤改造工程的招标、设计等任务。
  卫滨区政府在2016年2月30日前完成孟营斜沟(卫滨区段)、西孟斜沟清淤改造工程的招标、设计等任务。
  牧野区政府在2016年2月30日前完成三花园斜沟、千佛堂斜沟清淤改造工程的招标、设计等任务。
  各辖区政府在清淤的同时对斜沟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摸清占压斜沟情况、需拆迁的建筑物情况和棚户区改造段,以及需封堵导流斜沟段。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具体落实斜沟专项改造方案,对可进行拆迁的,各区政府在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对责任范围内占压、覆盖斜沟的房屋等违章建筑物的拆迁整改,2017年6月30日前封堵沿线排污口,将砖砌拱圈更换成钢筋混凝土箱涵,同时各区政府应建立长效机制并严加监管,彻底杜绝污水排入斜沟。
  (五)市区雨水泵站及收集管网建设
  市住建委、新乡投资集团负责,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各区政府等单位配合新、改建10座雨水泵站及25889米雨水收集管网。
  市住建委于2015年10月30日前完成荣校路东孟雨水泵站及泵站收集管网招标、设计工作,在辖区政府完成征收任务前提下,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荣校路东孟雨水泵站及雨水收集管网施工、验收工作,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石榴园雨水泵站、饮马口雨水泵站改建的招标、设计工作,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石榴园雨水泵站、饮马口雨水泵站改建工程施工、验收工作。
  市住建委于2016年12月30日前,完成海河路人民胜利渠雨水泵站及收集管网、金穗大道西孟河西雨水泵站及收集管网、宏力大道东孟姜女河雨水泵站及收集管网、新延路东孟姜女河雨水泵站及收集管网、德源路东孟姜女河雨水泵站及收集管网、宏力大道卫河雨水泵站及收集管网、新四街卫河雨水泵站及收集管网的招标、设计任务,在辖区政府完成征收任务前提下,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的施工、验收工作。
  (六)市区污水泵站及收集管网建设
  市住建委、新乡投资集团负责,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各区政府等单位配合新建5座污水泵站和15620米污水管网。
  市住建委于2015年10月30日前完成科隆大道污水泵站及科隆大道(新二街—新中大道)污水收集管网、解放大道(南环路-午阳路)污水收集管网、劳动路(午阳路-静泉路)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工作的招标、设计任务,在辖区政府完成征收任务前提下,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项目施工、验收任务。
  市住建委在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新七街污水泵站、新四街污水泵站、西环高村路污水泵站、中原东路污水泵站及中原东路(新中大道-车站路)污水收集管网、科隆大道(新中大道—东明大道)污水收集管网、文化路(南环路-午阳路)污水收集管网、人民路(京广铁路-胜利街)污水收集管网的招标、设计任务,在辖区政府完成征收任务前提下,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项目施工、验收任务。
  四、组织领导
  新乡市市区河渠截污治污工程时间紧、任务重、参与单位多、涉及范围广,为保证市区河渠截污治污工程能够按计划全面推进,成立新乡市市区河渠截污治污工程指挥部。市政府副市长刘尚进担任指挥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牛守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吴毅强担任副指挥长。
  新乡市市区河渠截污治污工程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牛守军兼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吴毅强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指挥部办公室下设专业工作组。
  (一)光缆协调组。由新乡军分区牵头,市工信委等单位参加,成立光缆协调组,主要任务是协调解决军用光缆、军用设施、通讯光缆、通讯电缆等迁移工作。
  (二)计划财务组。由市财政局、新乡投资集团牵头负责落实新乡市市区河渠截污治污工程建设资金和指挥部日常开支管理。
  (三)综合协调组。市住建委牵头,市河渠办、市水利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新乡供电公司、卫滨区政府、红旗区政府、牧野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参加,负责供水、供气、供暖、供电、弱电等有关问题的协调解决;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工程进度的督导、协调等。
  (四)工程建设技术指导组。由市住建委牵头,市河渠办、市水利局、市规划局、各区政府等单位配合,对各自负责的工程提供技术指导及竣工验收等。
  (五)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相关单位参加,负责新乡市市区河渠截污治污工作的宣传报道。
  (六)督查组。由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牵头,市住建委等部门配合,对新乡市市区河渠截污治污工作的检查督导。
  (七)治安保卫和交通运输保障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参加,负责新乡市市区河渠截污治污工作中的治安稳定工作,打击强买强卖、欺诈勒索等不法行为。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新乡市市区河渠截污治污工程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关系民生、关系城市形象。各市直部门、各区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小组牵头单位将专业组组长和成员名单于2015年9月30日前报送新乡市市区河渠截污治污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相关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将具体任务分解到具体人员,切实发挥好、履行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职责。
  (三)严格时间节点。新乡市市区河渠截污治污工程时间紧、任务重,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相关配合单位一定要按照新乡市市区河渠截污治污工程指挥部明确的时间节点,按时完成相关项目招标、设计、施工、验收等工作。
  (四)强化检查督导。按照新乡市市区河渠截污治污工程指挥部的要求,指挥部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协调处理存在的问题,研究推进市区河渠截污治污工程建设的措施,各小组每月上报一次河渠截污治污工程工作情况;市政府督查室对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未按时或未按标准完成工作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
  (五)注重宣传引导。新乡市市区河渠截污治污工程是一项惠及民生、惠及未来的工程,各宣传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激发热情,凝聚共识,争取支持,为新乡市市区河渠截污治污工程创造良好的舆论气氛。
  附件:新乡市河渠截污治污工程建设任务分解表新政办(2015)108号 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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