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技厅《关于开展河南省第九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我市现组织开展“第九批创新型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本次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重点是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是本次试点工作。
二、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出具推荐文件和申报汇总表1份。
三、申报材料要求:企业须认真如实填写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申报书(附件1)和工作申报表(附件2),材料要求A4纸书籍式装订,一式3份。
四、时间及联系方式:
各推荐单位将企业申报材料于11月25日前报送科技局高新科,并将发送电子版。
省科技厅高新处联系人:张杨
联系电话:5820679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科技厅《关于开展河南省第九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rar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