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6年度新乡市科普传播工程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科普工作深入开展,提升区域科学技术普及水平,促进科普事业发展,依据《新乡市科普传播工程实施管理暂行办法》(新科计〔2016〕18号),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征集2016年度新乡市科普传播工程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科普工作机构、乡镇,办事处。 二、申报类别 1.农村科普传播工程:选择科技意识较强、积极性较高、有一定资源优势和技术需求的地区。(由乡镇申报) 2.社区科普传播工程:选择有一定科普活动基础的社区,通过项目的实施,能够使居民群众在提高公民科普素质方面,达到示范推动的作用。(由办事处申报) 3.科技素质提升传播工程:主要开展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村适用技术和与广大公众息息相关的科学知识、科学方法培训讲座等活动。(由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或科普工作机构申报)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新乡市科普传播工程项目必须符合科普益民和示范引领的要求,同时严格限定在《新乡市科普传播工程实施管理暂行办法》(新科计〔2016〕18号)的实施范围内。 2.项目申报单位需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申报书一式三份(A4纸),同时报送电子版。 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结合本地科技需求组织推荐。原则上每个县(市)、区推荐项目不超过2项。 4.请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于4月12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社发科(478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林峰 联系电话:5820665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新乡市科普传播工程项目申报书(农村和社区) 2.新乡市科普传播工程项目申报书(科技素质提升) 新乡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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