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2016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

  工信部印发《关于开展2016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的通知》,要求试点示范项目实施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项目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示范项目使用的装备和系统要安全可控,同时项目在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利用率五个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效,并持续提升。  全文详见工信部网站: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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