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乡小麦国家级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样板创建工作的意见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乡小麦国家级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样板创建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级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样板创建工作,规范新乡小麦生产经营秩序,保证新乡小麦质量和特色,做大做强新乡小麦产业,提升新乡小麦品牌影响力,根据农业部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新乡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任务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新乡小麦国家级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样板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新乡小麦品质,增强新乡小麦品牌影响力,健全完善小麦全产业链条,小麦“三品”基地达到15个,全市小麦生产标准化水平达到75%以上,争创市级以上小麦生产加工龙头企业118家以上,全市年加工转化能力400万吨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提升新乡小麦原料品质。加强与新乡市农科院等农业科研院校的合作,大力推广小麦精量半精量播种、一喷三防、氮肥后移等技术;精心组织实施“小麦高温热害及干热风预警及缓解技术研究示范”“不同区域小麦播种技术模式试验示范”等试验项目,力争新乡小麦单产与品质双提升。推广、实施《绿色食品强筋小麦生产技术规程》《无公害食品强筋小麦生产技术规程》,抓紧出台《“新乡小麦”质量标准及生产技术规程》,规划、实施小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以延津县、封丘县为中心,建立360万亩高标准小麦生产基地,不断提升小麦品质。强筋小麦面积稳定在375万亩以上,总产188万吨以上。
  (二)大力推进新乡小麦品牌建设。弘扬“中国第一麦”品牌理念,扶持做大“新乡小麦”特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培育“中粮”、“五得利”、“新良”、“金粒”、“米多奇”等企业品牌。创新品牌宣传方式,围绕多样性和文化性两大要求,引导企业以品牌宣传外包、品牌联合宣传等方式,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微博等媒体和工具,大力宣传新乡小麦优质品牌;加大对新申报认证农业“三品一标”、市级以上农产品品牌的奖励力度;组织参加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各类农交会、博览会,重点推介新乡小麦等品牌农产品。
  (三)不断提升新乡小麦产业化发展水平。按照“龙头企业 专业协会 农户”和“订单 期货”模式,帮扶新良粮油、金粒麦业等企业建立(小麦)原料基地,大力发展小麦种植。培植壮大以新良粮油、金粒麦业、米多奇、仙力面业等企业为重点的小麦加工产业集群,大力发展高档专用粉、面包、休闲食品等小麦精深加工业,拉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做大做强新乡小麦产业经济。全市年加工销售小麦400万吨以上。
  (四)进一步做好标志使用规范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1号)规定,做好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使用、监督管理等工作,加强对小麦地理标志的宣传,鼓励、引导企业正确规范地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并在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对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地理标志使用单位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组织机构。成立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农牧局局长任副组长,宣传、发改、财政、农办、质监、食药监、工信、环保、工商、粮食、水利、农机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总体负责统筹协调创建工作,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组织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做好创建工作的部署和相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工作检查,交流和通报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牧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县(市)也要建立相应工作组织机构。
  (二)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创建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将示范创建工作列入各有关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内容;建立创建工作服务制度,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规范生产经营,强化指导服务,为创建工作打造良好的人才基础和社会氛围;完善标志使用制度,规范标志授权使用,鼓励共同使用推广标志;建立物资保障制度,加快推进创建工作现场观摩、产品展示、人文历史、饮食文化、休闲设施等基础设施、设备和场所建设,为农产品地理标志考察、推介、交流、合作等示范推广工作提供保障。
  (三)建立健全分工协作机制。建立健全由市农牧局牵头,宣传、发改、财政、农办、质监、食药监、工信、环保、工商、粮食、水利、农机等部门参与的新乡小麦国家级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样板创建工作协作机制。市农牧局负责做好标志的管理,建立健全种植环节的质量技术规范,制定“新乡小麦”质量标准及生产技术规程,做好生产地域控制、品质特色保持和标志管理,引导实行无公害、绿色生产,组织相关小麦生产主体参加相关农产品展览、展销活动等;质监部门负责新乡小麦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的审核发布、质量安全风险防控等工作;农办负责新乡小麦相关农民合作社等经济组织的发展引导;发改部门负责围绕新乡小麦及其产业发展,提供上级政策导向,牵头对上争取相关项目资金;财政部门负责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工商部门负责指导新乡小麦规模生产经营主体的登记注册,小麦产品申请商标注册,相关组织申报中国地理标志商标,小麦生产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河南省著名商标、新乡市知名商标,加强对小麦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的知识产权保护等;食药监部门负责对新乡小麦及其产品在加工、销售环节质量安全监管;环保部门负责对小麦相关产地环境质量标准的监控、检测;工信部门负责监测、分析新乡小麦加工产业运行态势,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动技术改造,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粮食部门负责全市小麦的储存宏观调控及流通;水利部门负责小麦生产相关水利设施保障;农机部门负责小麦生产相关农业机械保障;宣传部门负责围绕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提高社会影响力。
  以上意见,望遵照执行。
  附件:新乡市国家级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样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新乡市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0日

附件
  新乡市国家级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样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刚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陈艺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牛晓辉 市农牧局局长
  成员:杨军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咸民 市农牧局调研员
  杨晓岩 市委农办副主任
  郭凌超 市发改委副主任
  张新民 市财政局副局长
  高瑞峰 市质监局副局长
  马长杰 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景慧 市食药监局副局长
  张如意 市工信委副主任
  任春明 市环保局副局长
  赵本哲 市粮食局副局长
  王国强 市水利局副局长
  殷国际 市农机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牧局,刘咸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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