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新乡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新科计〔2016〕12号)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受理公示、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等程序,现提出新乡市2016年度拟列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名单,并予以公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及异议时间
共公示时间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5天(2016年6月8日--2016年6月12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列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企业有异议的,均可向新乡市科技局纪检监察部门或高新科提出。
二、异议方式
异议应以书面方式提出,要求必须具体说明异议理由提供相关事实证据,并写明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及地址。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新乡市科技局高新科
联 系 人:张杨
联系电话:5820679
联系地址:三合一综合楼474房间
附件:新乡市2016年度拟列入高企培育计划清单
2016年6月8日
关于公示新乡市2016年度拟列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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