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公布《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信息归集和运用管理暂行办法》

  6月28日,河南省政府公布《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信息归集和运用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主要特点包括归集的企业信息全面、对企业实施警示分类和协同监管以及强化了对企业信用的奖惩约束。公示监管警示系统由面向公众的公示服务子系统、面向各级机关(包括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司法机关、金融管理等部门)的监管协同子系统和信息报送子系统等构成,与河南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财政经济大数据融合中心等政务平台数据互联共享。“公示监管警示系统”具有公示查询、联动监管、决策辅助等三大功能。对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与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吊销许可证照的企业实施分类监管和警示。(中国网)  全文详见中国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信息归集和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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