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河南省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出台,准确界定河南不同国企功能,坚持分类处置、因企施策,采取债务重组、产权转让、关闭破产等多种措施加快处置“僵尸企业”,有针对性地推进国企改革。按照意见,“僵尸企业”是指那些已经丧失了自我发展能力和市场活力的企业,通常这些企业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连年亏损,甚至濒临倒闭。 全文详见新乡市工信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指导意见的通知 河南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河南省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

7月19日,《河南省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出台,准确界定河南不同国企功能,坚持分类处置、因企施策,采取债务重组、产权转让、关闭破产等多种措施加快处置“僵尸企业”,有针对性地推进国企改革。按照意见,“僵尸企业”是指那些已经丧失了自我发展能力和市场活力的企业,通常这些企业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连年亏损,甚至濒临倒闭。 全文详见新乡市工信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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