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孟凡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孟凡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新组干〔2016〕35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任命:
  孟凡辉同志为新乡市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玉太同志为新乡市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校保同志为新乡市公安局副处级侦察员。
  免去:
  孟凡辉同志的新乡市公安局监督部主任职务。

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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