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

  为扎实推进河南省蓝天工程实施,完善区域联防联控机制,推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办法》提出,7月1日起,河南省开始征收大气生态补偿金,标准为每微克/立方米20万元。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污染比上年严重的,扣款标准将翻倍。  全文详见新乡市工信委网站: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河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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